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近3年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6〕9号),为深刻汲取此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倒查事故暴露的管理短板、隐患漏洞,逐项核查整改措施落实质效,坚决防范化解同类事故风险,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交管大队对该起事故整改工作开展全面、客观、闭环式评估,形成本报告。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一)道路交通事故经过
2024年01月13日,小尚驾驶云N35756号中型自卸货车,沿X229线由陇川县章凤镇往陇川县陇把镇方向行驶,18时00分,行驶至X229线K14+150米芒拉岔路口左转弯岔芒拉村委会路口时,与管石宝(学生)驾驶的云NUW93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管石宝抢受伤经送陇川县人民医院救无效死亡,两车辆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现场道路及有关情况
(一)现场道路环境
现场位于陇川县X229线K14+150米芒拉岔路口处,现场道路为县道四级路面,现场为T型路口,南往章凤镇方向,北往陇把镇方向,西往芒拉村委会方向,现场道路南北走向为弯道,路面为干燥沥青。道路为双向混合式交通,南北道路机动车道全宽为860厘米,视线良好,发生事故时天气晴。
(二)X229线K14+150米芒拉岔路口安全隐患情况及改进措施。
该路段属于平原地区,故该路段被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事故发生前,交警大队对事故路段多个路口已安装警示标识,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三、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管石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云NUW93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尚驾驶云N35756号中型自卸货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管石宝负有此事故主要责任;认定当事人小尚负有此事故次要责任。
四、检查情况
发生事故后大队高度重视,到事故地点进行检查,该路段未设有警示标识,未画有标示标线。检查情况如下:
1.2023年隐患排查未排查该路口。
2.学校签订责任书情况: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陇川县民族中学交通安全承诺书》、《家校安全监护责任协议》;交警大队与学校签订《校园交通安全责任书》。
3.甘蔗车培训及承诺书情况:景罕交警中队到景罕糖厂开榨前对蔗运驾驶进行过培训。
五、调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
(一)管理体制不完善
乡镇地方党委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行业监管部门对辖区道路管控力度不够,对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责任后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形成机制,形成辖区内道路分属不同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各行其是,没有形成协同共治的机制,对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安全隐患治理措施不到位。
(二)人、车、路源头管理还不到位,农村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陇川县相关职能部门尽管做了大量基础工作,但还不够全面。“一车一档”台账建立不完整;其它交通安全管理台账也存在建立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二是农村“两站”“两员”体系未建立完善,“两站”虽建立了,但“两员”工作成效不明显,缺乏实效。县级对乡镇、村级的基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不够,导致乡镇、村级的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成效不明显。三是事故预防措施针对性不强,道路隐患排查不力、不全面。四、特殊群体管理不到位。如学校、企业、农村的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宣传次数少,重视程度不够。
(三)道路管控不到位。目前,全省正在开展普通国、省道、县乡道交通隐患排查整治,事故路段属于县道,虽然近几年未曾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对所属辖区道路的管控力度还不够。重点时段对县乡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未针对性地开展查处、劝导、宣传等工作,交通秩序整治的各项工作措施还未真正见效,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漏管现象。
(四)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宣传还不到位。此事故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不到位,交警部门作为管理道路交通的职能单位,尽管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利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介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宽泛,尤其是学校、企业、农村宣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对容易造成事故的一些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及宣传不到位,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盲区,未使交通安全深入人心,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六、事故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深刻吸取“1.13”案件教训,发现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需要强化的工作,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下一步工作计划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交通管理部门主体”三大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领导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减量控大”“十、百、千”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联合排查、联合踏勘、联合论证”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方面对城区道路标线、标识、标牌、信号灯、停车泊位规划建设并完善;一方面完善全县国省道、县、乡、村道路标识、标线、标牌及警示灯安装,每季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公路危险路段等隐患点进行排查、整改、上报。
(三)加强“两站两员”建设,持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交安委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持续加强“两站两员”的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关心和支持“两站两员”队伍的良性发展,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交通参与者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力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职能作用,以交警为“主力军”,持续整治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四)加强路面管控,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交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预防事故的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路面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车管工作源头管理,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结合“减量控大”“摩托车”“酒醉驾”等专项行动、逢五、周末统一行动及常态化工作,重点对超速、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整治,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针对辖区不同区域,不同受众群体特点,延伸宣传触角、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七进”为抓手,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酒驾醉驾人员”、“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落实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学校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课程,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使交通安全知识“入心”、“入脑”,抓实上学、放学、放假时段学校周边交通整治;定期对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六)强化驾驶员的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强化落实“四类车”起底,餐饮行业业主落实督促粘贴“酒后禁驾”宣传海报,上酒前告知、结账时告知、饮酒后离开劝导干预责任,在每张餐桌摆放“酒后禁驾”台卡;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在醒目位置粘贴“酒后禁驾”宣传海报;摆放“酒后禁驾”台卡,显示屏滚动播放“酒后禁驾”宣传标语,要求保安、服务员必须佩带“开车不饮酒 饮酒不开车”LED电子胸牌,对饮酒后准备驾车离开人员履行告知、劝阻义务,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检查重点;机动车销售行业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超标电动车及其它车辆,销售环节应履行告知申领驾驶证及正确驾驶机动车流程的义务;督促机动车修理行业禁止改装、拼装、组装机动车。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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