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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陇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4321   作者:  日期:2025/12/22

陇政办发〔2025〕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陇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陇政办发〔2025〕22号)作出如下调整:

一、将《陇川县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陇川县国防动员建设“十五五”规划》《陇川县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陇川县第十五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陇川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陇川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整方案》《陇川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陇川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9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陇川县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定价试行方案》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附件:

2025年度陇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备注

1

《陇川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

县水利局

2025年12

 

2

陇川县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定价试行方案

县发改局

2025年12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