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精神,结合陇川县实际情况对《陇川县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和核心问题
(一)明确县级会议分为三类:
一类会议:县党代会、县党代表年会、县人代会、县政协会、县委全会、县人民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
二类会议: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的劳动模范暨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由“两办”牵头或直接组织的全县综合性工作会议,县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等单位换届会议。
三类会议:纳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年度计划并经县委或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县委或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由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
(二)明确审批要求。一、二、三类会议按法律规定或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召开。一类会议应当报经县委批准。二类、三类会议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送财政部门会签,按程序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上级交办等不可预见因素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报经县委或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召开。
(三)明确会议召开期限。一类会议召开的次数、天数按法律规定或批准的方案执行。二类会议召开的次数按批准方案执行,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二类会议、三类会议的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半(含会议报到、离开时间)。
(四)明确会议费开支标准。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具体定额标准如下(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1.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按在会议召开所在地无固定居所的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数计算。
2.伙食费每人每天140元,按实际安排参会人员就餐人数和工作人员数计算(就餐安排对象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3.误工费每人每天100元,按符合享受条件的参会人员计算(二类、三类会议不发放误工费)。
4.会议场地、印刷、市内交通、证件、服务等其他费用按会议类别、参会人员和会议工作人员计算。即:一类会议每人每天12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5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0元。
(五)明确严禁开支范围。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有条件的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和野生动物,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