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发〔2024〕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
《陇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01-规划文本-陇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5年)]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本文有删减)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dhlc.gov.cn/Web/_F0_0_5SUCPTGP8F5BD884326E43B38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