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艳红、杨品英、胡蝶、杨桂萍、贾松代表:
你们在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民族节日活动场地餐饮等价格的建议,转由我局具体承办后,针对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局班子研究决定,特对你们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陇川县民族节日期间活动场地的火烧猪、蚂蚁蛋、过手米线等餐饮收费价格不统一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族节日期间活动场地的火烧猪、蚂蚁蛋、过手米线等收费属于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是按照市场供需关系,遵循市场自主定价机制。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表明的费用。我局将责令经营者(商户)和活动举办方加强行业价格治理,做到明码标价。
二、关于陇川县民族节日期间活动场地停车收费管理没有规范的问题。一是停车收费属于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是按照市场供需关系,遵循市场自主定价机制;二是停车规范管理方面属于活动举办方(组委会)在制定活动方案中应该统筹考虑的问题,我局将责令活动举办方(组委会)在制定活动方案中统筹考虑相关问题,积极与活动场所周边的村组社区居民做好充分协调,做好收费公示,做到明码标价,规范收费行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
三、市场监管部门和活动举办方将积极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完善社会监督。
感谢你们对我县推出“大美陇川”系列民族节日和体育赛事活动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市场监管的工作,对我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