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28号(总第226号)
陇川县勐约乡门帕土地整治等
9个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6年12月,对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国土局)负责实施的勐约乡门帕土地整治等9个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包括2个补充耕地项目和7个占补平衡项目,涉及勐约乡、王子树乡、护国乡、景罕镇、城子镇、陇把镇。项目概算总投资13376.72万元,到位资金(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垦费资金)为4749.99万元, 资金到位率35.51%。项目完成总投资12484.56万元,项目资金缺口为7734.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施中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指挥部,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但也存在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投资来源为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垦费,概算投资13376.7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2484.56万元,截止审计日累计到位资金4749.99万元,尚有7734.57万元未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陇川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县国土局向省、州、县积极申请配套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陇川县审计局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强化财务管理。建议根据费用性质正确合理归集费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同时要严格管控预留费用的使用,在实际支出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