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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19年11月22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公告

浏览量:3027   作者:  日期:2019/11/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1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122—20191126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7178167

传真:0692-7178067

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22

邮编:6787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附件: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对陇川县景罕傣文化传承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陇环审[2019] 2号

20191122

2

  [附件: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对陇川户撒山泉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陇环审[2019]4号

20191122

文章来源:陇川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