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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2013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浏览量:3599   作者:  日期:2017/12/25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材料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我县2013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一)空气质量现状

2016年年初以来县环保局每年自筹20万元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县的县域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企业水气排污口共两百余项指标进行了监测,对全县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其中,环境空气中主要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共3项重要指标进行了每季度一次的监测。2016-2017年陇川县环境空气质量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监测数据显示3项重要指标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德宏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州、县人民政府签定的《陇川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2017年)》要求,到2017年底,陇川县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2015年底前陇川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2016年开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

陇川县2016年、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相对较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即完成了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县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陇川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2017年)》及《德宏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级有关单位,分别与县发改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7家主要单位签订了《陇川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2017年)》,切实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制定了《陇川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部门职责及工作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云南省及陇川县主体功能要求,合理确定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节能减排,有序推进县城建成区及周边严重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14-2017年我县无县城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但完成了章凤城区内高速公路路口7户石灰窑污染企业关停工作。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期完成国家和省级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根据省、州工信委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精神 推动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好铁合金准入公告管理工作。县严格按照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组织4户硅冶炼企业进行行业准入申报,4户硅冶炼分别于2014年、2015年进入了国家第五批、第六批符合铁合金及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2014-2017年我县无淘汰落后产能。

(四)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4年我县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在用及闲置锅炉的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建立了辖区内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台账。通过开展辖区内2014年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我县共有60台锅炉,其中有31台处于使用中,停用的有20台,淘汰的有9台。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12014年全面开展全县机动车管理工作。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进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对属于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的车辆,直接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对不属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的车辆暂不发放环保标志。据统计2014年机动车环境保护检验合格共计发放735辆次,国标准632辆次,国Ⅴ103辆次。

22014年、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情况以及本年度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完成情况:据统计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车1005辆,2014年注销小车53辆,2015年注销小车44辆。

3、积极推广城乡公交、城市公交站点和乡镇公交沿线6个候车亭的建设。2014年开通了章凤经罕等至景罕、章凤至南多、章凤经弄贯至陇把、陇把经吕良至章凤等4条县内客运班线,共投放18+1座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的东风超龙牌县乡公交车14辆。顺利开通了陇川县城市公交,开通运营线路3条,共投放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的14座东风超龙牌公交车6辆。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陇川县初步完成了20个城市公交站点和乡镇公交沿线6个候车亭的建设,运输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此外,县城汽车综合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有序推进。截止2015年底,陇川县共有公交车63辆,其中县乡公交51辆、镇村公交6辆、城市公交6辆。

4、国四与国五油品供应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封闭运行车用柴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5237号)要求,陇川县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四阶段国家标准置换升级。

20161229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29号),并按要求及时将通知下发至各成品零售经营企业,并要求企业从201711日起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标准。目前陇川县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已全部置换升级完成。

(六)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

1、为加强施工扬尘管理,2014年专门制定了《陇川县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措施》,同时制定了《陇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进出施工工地要进行清洗,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制定路线运输。加大城市建成区内洒水等防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2016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整治12车次36人次,渣土车专项整治查处21起,清理三岔路、勐宛路、东环路、卫国路、三象路、同心路、拉影等路扬尘污染及路面污染150多次。经过整治,全县建筑工地围挡率99%以上,施工道路硬化率98%以上,规模以上工地车辆冲洗率97%以上,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达95%,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95%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全年整日保洁。

(七)积极开展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为保障陇川县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县环保局分别与辖区内29家加油签订了《陇川县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5-2017年)》。目前,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有中石油章凤加油站、中石化丽川加油站、中石化陇川加油站、中石化拉影加油站、中石化章凤加油站等5户企业。

(八)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一是加强4家硅冶炼企业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投资1280万元于20141-7月完成了4家硅冶炼企业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并实现与德宏州环境保护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完成了第三方监测数据比对,连续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流速、颗粒物等污染物,密切掌握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情况。

二是对我县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4年完成了云南省陇川糖厂的清洁生产审核,2015年根据《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云南省第十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德环发〔2015137号)要求,督促景罕糖厂、正丰硅厂、晶准硅厂三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其中,景罕糖厂已通过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其余两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开展中。

三是景罕糖厂投资450万元于2015/2016榨季开榨前完成了5台锅炉的烟尘改造。

四是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投资900万元于20171完成了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

通过企业对废气的治理,确保了废气达标排放,同时有效减少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实现企业与当地环境的友好和谐共存,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九)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一是利用三农通平台,将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还田的相关信息发送给农户,共发送5次;二是开展了陇川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培训会,宣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及腐熟剂的使用,共举办培训班61期,培训人员15000余人次。三是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投资120万元,实施水稻秸秆还田10.47万亩,实行每亩补助秸秆腐熟剂2公斤。

(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目前陇川鼎金小区一期已实施完成德宏州城市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小区内建设PE901000米,PE632000米,LNG瓶组撬装站一座,占地96平方米,日供气300/小时,小区内已安装343户,已使用天然气户数近100户。已签约鼎金小区二期600余户,章丰商贸城近500户供气工程,章丰商贸城小区已建PE90300米,PE631000米。生物质发电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我县的加油站多数为民营加油站,每户企业需投资30万左右才能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民营加油站无法承担油气回收治理费用。

2、金属硅冶炼除本身产生烟气排放,还消耗大量木炭,导致高大乔木的减少,森林面积锐减,净化空气的能力降低。

3、秸秆焚烧情况时有发生,未能得到有效制止。

4、我县现有烤烟房1979座,均无环保手续。所有烤烟房的建设地点均分散在各个乡镇,烤烟房烤烟时所产生的废气均直接外排。

5、环保能力建设滞后。人员偏少,工作经费不足,力量薄弱,与省州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6、扶持新能源汽车推广措施不到位,尚未出台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办法和标准,而新能源汽车售价普遍较高,并且无法登记挂牌,车主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不高。

7、居民大多私家车方式出行,增加尾气排放。但公共交通系统不健全,陇川县城区交通规划滞后,公交车站点线路不够合理,公交运行频次较少,公交出行有诸多不便,城区公交乘坐人员少,利用率低,没有成为居民出行的首选方式。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

20171218

文章来源:陇川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