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331501000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陇川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律师管理、依法治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决策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普法教育等职能工作。
1.全面谋划依法治县工作、认真履行依法治县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作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2.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深入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共开展法治宣传32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3万余人次。
3.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生。一是以服务民生为己任,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2019年全县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151件。接待来信来访285件,提供法律咨询477人次,其中12348专线6人次。二是不断完善、规范律师管理。2019年我县3个律师事务所律师受理各类案件441件;代写法律文书78份;义务法律咨询1065人次;开展义务法律专题讲座6场次;接受委托和指派的涉黑涉恶案件共计11件,共涉52人。三是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88个,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四是组织全县法律服务队伍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大力推广“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4.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落实“三三制人民调解机制”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019年,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143件,受理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43件,调处成功141件,成功率98.6%。
5.进一步依法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宣传发动为先导,以线索摸排为基础,构建起人人参与举报涉黑涉恶犯罪、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7.优化力量抓脱贫。与挂钩干部签订帮扶承诺书,选派工作队员2名开展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积极组织挂钩干部开展走访、遍访,开展感恩教育。2019年,在2018年脱贫摘帽的基础上,动员发展的新兴产业种桑养蚕面积已突破1000亩。
8.2019年,县司法局党委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做好干部公开推荐、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陇川县公证处4个,农场所事业编5个,工勤1个。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3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空表 (附表07)
第三部门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6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0.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9.77万元相比减少了116.45万元减少率为 11.92%,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了综治维稳及政法转移支补助经费8万元,综合绩效奖39.42万元,调整基本工资艰苦边远津贴15万元,第二批规范化司法所司法建设资金10万元及人员工资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决算总支出82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38万元,占总支出的84.56%,项目支出127.56万元,占总支出的15.44%。与上年支出901.41对比相减少了75.47万元减少率为 8.37%,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本年度减少了综合绩绞奖39.42万元,调整基本工资艰苦边远津贴15万元,人员工资变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局正常运行转是常支出698.38万元与上年对与上年度总支787.77 万元对比减少了89.39万元减少率为11.35%;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本年度减少了综合绩绞奖39.42万元,调整基本工资艰苦边远津贴15万元,人员工资变动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1.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司法局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年度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56万元。与上年度总支出113.63万元对比增加了 13.93万元增加率为 12.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经费10万元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105.0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2.39%;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84%;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84%;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7.5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度支出895.58万元相比减少了71.52万元,减少7.99%,减少主要原因:要原因本年度减少了综合绩绞奖39.42万元,调整基本工资艰苦边远津贴15万元,人员工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72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8%。主要用于司法局人员经费开支及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支出,离退休人员建房费及遗属补助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依法治县及法律顾问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2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3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 0.83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合理调控资金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6万元,下降4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2.14万元,减少4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7.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合理调控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占92.31%,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7.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国内公务接11批次接待人次56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友邻单位开展各项业务交流学习产生的支出。国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3万元,与上年数69.02万元对比减少11.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秉承厉行节约,比上年度节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下几方面,其中:办公费支出 4.16万元,水费支出0.36万元,电费支出 0.15万元,邮电费支出1.14万元,差旅费支出0.51万元,会议费支出0.48万元,培训费支出0.2万元,劳务费支出0.6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6.50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3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陇川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031.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0.01万元,固定资产930.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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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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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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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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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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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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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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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31.26 |
290.01 |
930.72 |
757.43 |
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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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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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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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4.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万元;政府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共采购办公文件柜、办公桌椅、计算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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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自评,故公开空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区矫正是对一些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陇川县司法局
2020年10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3150111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