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3301000
陇川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写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地矿泉水);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配合编制县境内江河湖库的施治综合规划和流域有关专业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报审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3)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对各水功能区特别是引水区的水质及水环境进行保护管理,组织报审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5)主管全县的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查、申报、审批城乡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对水土流失的检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6)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申报全县小型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利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和水利工程的规划、规范。
(7)组织指导全县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级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和跨县河流的有关事务;组织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的和属县统管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
(8)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和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
(9)主管全县水利、城镇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对全县小水电、城镇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电气化和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及电力扶贫工作。
(11)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水利工作坚持新时代治水新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机遇,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全力加快推进水网建设、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做好水利扶贫,全力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水利管理和改革,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治水管水,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监管,提升行业能力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689.09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1平方公里,新增达标堤防5.4公里,新增耕地灌溉面积0.84万亩以上,征收水资源费156.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2.96万元,完成聘请社会监督员71人、保洁员108人对监督范围内河道(段)的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保洁工作,实现了全县所有河流、水库、坝塘的社会监督和保洁工作全覆盖,形成了全县河湖库渠从有人管到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完成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件,巩固提升农村人口3.06万人,其中建档立人口0.47万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水利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陇川县水利局2019年实有人员编制59名,其中:水利局机关行政编9人,事业编50人(勘测设计队16人,工程管理站6人,地方头水库管理所2人,南宛河管理所2人,灌区管理所3人,海岗水库管理所2人,曼允水库管理所3人,章凤水库管理所2人,磨水水库管理所2人,吕门水库管理所2人,芒旦水库管理所3人,弄回水库管理所2人,河湖管理站3人,户岛水库2人)。
(2)机构人员情况。水利局年末职工人数57人,水利局机关7人,事业人员50人。
(3)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纳入社保70人)。
(4)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水利局2019年收入948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98.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11%;其他收入84万元,占总收入的0.89%,与上年对比增加4392.06万元,增加86.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部门对我县项目资金补助比2018年大幅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增加。陇川县帮董水库前期、弄回水库至吕门水库连通工程前期、芒统水库建设项目前期84.75万元,陇川县户岛水库工程建设项目1700万元、南麻水库工程项目263.71万元,陇川县南宛河城子段治理工程1600万元,地方头水库租用库区农田蓄水经费192.51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70万元,防汛抗旱经费132.4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20万元,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76.9万元,2017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401.98万元,陇川县南勐卡河小流域治理项目400万元,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08.26万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95万元,王子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1.27万元等。
-
支出决算
陇川县水利局2019年年度支出合计968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86万元,占总支出的8.87%;项目支出8829.23万元,占总支出的91.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309.79万元,增加54.8%,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部门对我县项目资金补助比2018年大幅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为陇川县帮董水库前期、弄回水库至吕门水库连通工程前期、芒统水库建设项目前期12.78万元,陇川县户岛水库工程建设项目1700万元、南麻水库工程项目263.71万元,陇川县南宛河城子段治理工程1282.71万元,地方头水库租用库区农田蓄水经费192.51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70万元,防汛抗旱经费112.4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20万元,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76.9万元,2017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401.98万元,陇川县南勐卡河小流域治理项目320万元,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08.26万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95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9.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万元,增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抚恤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2.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7.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29.23万元。比上年增加5306.3万元,比上年增加150.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水利前期工作,陇川县户岛、南麻水库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等。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南麻水库工程项目资金59.21万元,水利工程建设685.64万元,水利前期工作10.67万元,水土保持584.1万元,防汛费125.79元,抗旱费5.2万元,农田水利1588.88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320万元,农村人畜饮水721.26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88.7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66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23.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水利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3%;与上年对比增加6702.6万元,比上年增加246.3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部门对我县项目资金补助比2018年大幅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为陇川县帮董水库前期、弄回水库至吕门水库连通工程前期、芒统水库建设项目前期12.78万元,陇川县户岛水库工程建设项目1700万元、南麻水库工程项目263.71万元,陇川县南宛河城子段治理工程1282.71万元,地方头水库租用库区农田蓄水经费192.51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70万元,防汛抗旱经费112.4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20万元,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76.9万元,2017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401.98万元,陇川县南勐卡河小流域治理项目320万元,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08.26万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95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1%。主要用于陇川县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开发办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费、安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资金补助支出。
3.农林水支出716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9%。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支出、河长制办公室开发办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防汛、抗旱、其他水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缴纳县水利局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预算的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当时报预算数据过小,在实际过程中又不能调整,加之水利局工程车辆长期在水利建设工地行驶,现车辆破损严重、机械故障日渐增多,2019年增加车辆维修费。所以,车辆费用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严格标准执行,当年无大型接待活动,并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98万元,下降1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3万元,下降1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9.2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水利局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当年无大型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并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所以,车辆费用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8万元,占83.91%;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占16.09%。具体情况如下: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政执法、开展河长制工作巡河、质量监督巡查、野外勘察、地质勘探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工作任务以及上级水利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邻县水利局部门、学习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水利局2019年水利部门行政运行经费47.33万元,2018年行政单位运行经费63.62万元,减少16.29万元,比上年减少34.42%,主要原因是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我局下乡差旅费,据实报销,但要控制在县内报账范围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网络、车辆运维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陇川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436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3万元,固定资产108.28万元,无形资产1.08万元,其他资产40.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6.4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14.7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4万元。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提折旧处理和折旧摊销,所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少。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陇川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436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3万元,固定资产108.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91万元,无形资产1.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4.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合计 |
1 |
4363.36 |
3163 |
108.28 |
62.8 |
5.06 |
|
40.42 |
|
1091 |
1.08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故公开空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陇川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南麻水库工程项目资金59.21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3301111 [附件: 陇川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2092037058]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