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6月30日,对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陇川县南麻水库项目是一座以农业灌溉用水和陇川特色工业园区供水为主的小(一)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0.4万亩,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和管理,陇川县南麻水库管理所负责建成后的运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6331.07万元,项目于2016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完成总投资为3679.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陇川县南麻水库建设项目基本能按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建设,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基本执行概算。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基本能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进行了整改。
(一)违规发放且重复领取津补贴。
违规发放津补贴327600.00元,且4人同时在户岛水库重复领取津补贴143360.00元。
整改情况: 2019年9月20日,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按要求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清退。陇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废止《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津贴的批复》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补助的批复》的决定(陇政发〔2019〕84 号),并对近年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排查。
(二)因取料场的地质原因导致土方开挖工程量增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超出单项概算投资金额,未及时履行报批和变更等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已按照要求,对取料场土方开挖工程量增加事项进行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征地补偿协议中存在农户身份证号码填写不全情况。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经审计督促整改,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9年5月24日对征地补偿协议中农户身份证号码填写不全情况进行了整改,补充并完善了征地补偿协议中农户身份证号码信息。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
将应计入“其他投资支出”科目核算的经济业务误计入“待摊投资”科目核算,金额合计108992.00元。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经审计督促整改,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9年6月1日已经进行整改,对应计入“其他投资支出”科目核算的经济业务误计入“待摊投资”科目核算的事项进行了账务调整。
(五)财务记账不及时。
截至2019年3月23日,审计发现,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等原因,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尚未对2019年2月及3月账务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经审计督促整改,陇川县南麻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9年5月8日完成账务处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