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6月30日,对瑞丽市帮养水库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瑞丽市帮养水库建设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项目选址情况,建设规模,资金来源,采用传统建设模式或PPP模式建设等均不明确。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滞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完成,各项建设程序均未能开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瑞丽市水利局进行了整改。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6年3月22日签订合同,合同约定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可研报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还未完成,时间滞后,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德宏州设计院于2019年7月编制完成帮养水库可研报告并上报州发改、州水利局,州发改、州水利局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8月22-23日对帮养水库可研报告进行了评审,目前,设计单位正按专家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修改。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3月22日签订合同,于2017年9月19日才取得《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三座小(一)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前期工作的批复》(瑞政复〔2017〕219号)。
整改情况:今后项目建设中,瑞丽市水利局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瑞丽市帮养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合同书》中约定了完成时间,但合同中未明确未按时间完成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整改情况:今后项目建设中,瑞丽市水利局将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