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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族中学教学楼工程、原教学楼拆除及附属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1872   作者:  日期:2019/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20177月至20187月,对陇川县教育局负责实施的陇川县民族中学(以下简称:县民中)教学楼工程、原教学楼拆除及附属工程进行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民中教学楼工程,在县民族中学校内建盖建盖综合教学楼1幢,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功能设置为:普通教室25间,计划机教室3间,教师休息室3间,合班室1间。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系省级资金63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370万元。县民中原教学楼于20099月已鉴定为D级危房,建议拆除重建。但拆除工程办理不了固定资产批复,教学楼拆除及附属工程未单独立项报批,计划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计划争取上级资金。工程由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2014816日开工,2015820日竣工,20151120日竣工验收。县民中教学楼工程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款1166.86元,经审计工程价款1046.21元;原教学楼拆除及附属工程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款189.27元,经审计工程价款139.65元。

审计结果表明,两个工程管理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工程款拨付能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教学楼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改善了办学条件,为促进陇川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审计,由于多计工程量,定额错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70.27万元,其中:县民中教学楼工程多计120.66元;县民中原教学楼拆除及附属工程多计49.6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70.27万元,审计责成建设单位陇川县教育局依法整改,并建议:严格按制度规定编审项目的预、结算,并由具合法资质的人员签章;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程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备案。

四、审计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县教育局已按照审计的县民中教学楼1046.21元、原教学楼拆除及附属工程139.65元的工程价款拨付工程款并采纳审计建议。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