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混板村华我村村内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畹町镇混板村华我村小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由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计划发展办公室委托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负责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瑞丽市畹町镇混板村,项目内容:建设道路全长约2.1公里,水泥砼路面,新建村内道路硬化2.04公里,其中3米宽道路长0.757公里,3.5米宽道路长0.12公里,4米宽道路长0.076公里,4.5米宽道路长1.087公里,M7.5浆砌片石排水沟1.02公里。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2013年12月27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关于《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畹町镇混板村华我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发改兴边〔2013〕909号)同意项目建设。
(二)工程设计、监理及招投标情况
1.工程设计情况。
2014年11月3日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与云南劲道路桥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委托云南劲道路桥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合同金额为33,600.00元。
2.工程监理情况。
鉴于财政困难,工作无经费等原因,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对该项目实行自办监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于志刚、李云生为驻地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工程师一切权利和义务。
3.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4年12月29日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在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二楼会议室进行合同谈判,确定了中标单位为瑞丽市宏业路桥有限公司,中标价1,610,000.00元。
2015年1月8日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与瑞丽市宏业路桥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1,610,000.00元。
(三)项目验收情况
该项目于2015年1月12日开工,2015年4月12日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
(四)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472,500.00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资金1,472,500.00元,为建筑安装工程费。
(五)工程造价审定情况
该工程造价审定结果为:合同价1,610,000.00元,送审价1,610,725.00元,审定价1,552,508.09元,核减造价58,216.91元,审减率3.61%。
审计结果表明瑞丽市审计局对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混板村华我村村内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合同约定职责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该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完善了该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58,261.91元。
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58,261.9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瑞丽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58,261.91元予以核减,责成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对于多计工程价款58,261.91元的问题,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对多计工程价款58,261.91元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予以采纳。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