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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2012年度兴边富民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1047   作者:  日期:2017/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2012年度兴边富民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2012年度兴边富民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瑞丽市畹町镇,该项目包括畹町镇混板村华我村(含和平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及畹町镇混板村芒满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两个单项工程。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2年12月17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下达德宏州2012年度边境一线兴边富民片区综合示范项目升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投资计划)的通知》(德发改兴边〔2012〕879号)批准项目立项建设。

2013年11月10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关于《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畹町镇2012年边境一线兴边富民片区综合示范项目部分工程建设资金调整批复》(德发改兴边〔2013〕933号)调整资金使用情况。

畹町镇混板村芒满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55.0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0万元,自筹5.05万元。该项目因芒瑞高速公路修建穿越项目实施地点芒满村山,导致芒满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上段无法修建。现投资总额38.847万元,均为省级资金。

畹町镇混板村华我村(含和平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建设村内混凝土道路2.3525km,其中华我村1.246km,和平村1.1065km。总投资183.1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0万元,自筹22万元。将畹町镇混板村芒满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节约省资金11.153万元调整用于畹町镇混板村华我村(含和平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剩余超支部分由畹町镇自筹解决。

(二)工程设计、监理及招投标情况

1.工程设计情况。

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与云南保山恒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委托云南保山恒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合同金额为30,000.00元。

2.工程监理情况。

2014年5月15日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与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合同金额为20,000.00元。

3.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3年5月7日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2012年度兴边富民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了保山市杏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人,中标总价1,997,994.64元,其中:畹町镇混板村华我村(含和平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中标价1,498,450.74元;畹町镇混板村芒满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499,543.90元。

2013年5月17日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与保山市杏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畹町镇混板村华我村(含和平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498,450.74元;畹町镇混板村芒满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金额499,543.90元。

(三)项目验收情况

2013年10月21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经验收评定均为合格工程。

(四)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820,000.00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800,000.00元,地方债务置换资金20,000.00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该项目支付资金1,820,00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800,000.00元,监理费20,000.00元。

(五)工程造价审定情况

畹町镇混板村芒满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价款为499,543.90元,送审价388,467.87元,审定价388,467.87元,审减金额为0元。

畹町镇混板村华我村(含和平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合同价款为1,498,450.74元,送审价1,803,780.01元,审定价1,689,725.66元,审减金额114,054.35元,审减率6.32%。

审计结果表明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2012年度兴边富民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合同约定职责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该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改善了该片区通行环境,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运输综合网络,提高了综合运输能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14,054.35元。

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14,054.3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瑞丽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114,054.35元予以核减,责成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对于多计工程价款114,054.35元的问题,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多计工程价款114,054.35元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予以采纳。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