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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1043   作者:  日期:2017/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内。建设性质为扩建。建筑面积506.15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17.15平方米,混凝土路面及绿化与污水处理系统为284.85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观察室、诊断室、检验室、检验材料室、超声波室等。该项目是在瑞丽市卫生局和瑞丽市计划生育局合并之前,由瑞丽市卫生局实施的。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2年6月15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发改委以《关于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社会〔2012〕369号)批准项目立项建设。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605.54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63.54平方米、辅助设施242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观察室、诊断室、检验室、材料检验室等。

2012年8月20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发改委以《关于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德发改社会〔2012〕614号),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1.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95万元,地方配套26.27万元。

(二)工程设计、监理及招投标情况

1.工程设计情况。

2012年9月2日,瑞丽市卫生局与德宏今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德宏今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合同金额为25,000.00元。

2.工程监理情况。

2012年12月1日,瑞丽市卫生局与云南建安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云南建安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合同金额为10,000.00元。

3.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2年11月22日,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瑞丽市卫生局在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为瑞丽市宏程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价577,362.98元。

2012年11月28日,瑞丽市卫生局与瑞丽市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577,362.98元。2013年3月15日,瑞丽市卫生局与瑞丽市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辅助设施建设》,合同金额为200,000.00元。

(三)项目验收情况

工程 2013年3月15日开工,2013年7月15日竣工。2014年1月27日,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经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

(四)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125,336.52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拨款950,000.00元,政府性债务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108,714.52元,自筹资金66,622.00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累计支付金额1,125,336.52元,分别为建筑安装工程费1,058,714.52元,岩土工程勘察费9,000.00元,工程设计费25,000.00元,施工图审查费1,900.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5,000.00元,工程造价咨询费3,222.00元,工程监理费10,000.00元,实体检测费1,600.00元,消防技术咨询费900.00元。

五)工程造价审定情况

该工程造价审定结果为:合同价777,362.98元、送审价1,084,585.32元,审定价1,058,714.52元,核减造价25,870.80元,审减率2.39%。

(六)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随着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医疗条件的提升, 将大大地提高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的医疗水平, 为当地各族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加快瑞丽市卫生事业的发展, 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服务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项目建成后能够提高项目区医疗卫生的硬件设施水平, 改善该地区的医疗条件, 适时满足服务范围内人民群众增长的就医需求。

审计结果表明瑞丽市户育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合同约定职责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该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提高了医疗服务, 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5,870.80元。

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25,870.8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瑞丽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25,870.80元予以核减,责成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对于多计工程价款25,870.80元的问题,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多计工程价款25,870.80元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予以采纳。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