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对陇川县章凤园林南路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文件批复建设园林南路总长850米,内容为道路、路灯、给排水管网、电力通道、绿化等相关设施。项目经公开招标,云南全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515.37万元中标承建。项目未竣工,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本次审计对章凤园林南路中间工程造价审核。项目送审工程结算价款467.35万元,审定工程结算价款455.61万元,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1.74万元,其中:路基填方工程量计算错误,核增费用6.31万元;块石换填定额套用不合理,核减费用18.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以及项目未竣工,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1.74万元。该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因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1.7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县审计局要求建设单位按审计、建设、施工三方共同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进行结算,多计工程款11.74万元作核减投资处理。根据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对项目缺口资金建设单位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资金后结清相关债务,保证未完成建设内容顺利实施及验收和交付使用;二是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同时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完善项目资料内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