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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6年7月至11月,对陇川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负责实施的王子树乡邦东小学教师周转房、景罕镇平山小学教师周转房及厕所工程、护国乡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批复文件:在王子树乡邦东小学内新建400平方米4层砖混结构的教师周转房1幢,房屋功能设置为:阳台、厨房、卧室、客厅、卫生间,计划投入中央资金95万元;在景罕镇平山小学内新建300平方米3层砖混结构的教师周转房及厕所,周转房功能设置为:阳台、厨房、卧室、客厅、卫生间),厕所80平方米10个蹲位,计划投入中央资金84万元;在护国乡小学内新建500平方米3层砖混结构的教师周转房1幢,房屋功能设置为:阳台、厨房、卧室、客厅、卫生间,计划投入中央资金120万元。 王子树乡邦东小学教师周转房由保山市板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92.6万元合同价中标承建;景罕镇平山小学教师周转房及厕所由陇川县德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73.7万元中标承建;护国乡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由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114.82万元中标承建。以上王子树乡邦东小学教师周转房等3个项目施工方送审结算总价303.97万元,审计结算总价282.82元,核减工程造价21.15万元,总核减率为6.96%。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1.15万元。以上3个项目施工方报送的工程价款结算303.97万元,因工程量多计、重计,材料价格定价无依据,未扣减合同谈判时设置的暂列金等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21.15万元,其中:王子树乡邦东小学教师周转房11.81万元、陇川县景罕镇平山小学教师周转房及厕所5.66万元、陇川县护国乡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3.6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县审计局要求县教育局按施工、建设、审计三方共同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进行结算,多计工程款21.15元作核减投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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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