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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勐约乡门帕土地整治等9个项目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1026   作者:  日期:2017/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612月,对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国土局)勐约乡门帕土地整治等9个项目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项目立项文件批复,以下7个项目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其中:陇川县勐约乡孔南坝土地开发,建设规模420.71公顷,新增耕地262.63公顷,投资估算1680.05万元;陇川县王子树乡盆都等(2)个村土地整治,建设规模299.4367公顷,新增耕地196.7986公顷,投资估算2011.62万元;陇川县景罕镇汤长土地整治,建设规模216.0698公顷,新增耕地121.2874公顷,投资估算1397.42万元;陇川县王子树乡那邦等(3)个村土地整治,建设规模212.3791公顷,新增耕地132.1927公顷,投资估算1388.60万元;陇川县城子镇扎多等(4)个村土地整治,建设规模299.9863公顷,新增耕地225.8268公顷,投资估算2015.30万元;陇川县王子树乡弄炳土地整治,建设规模297.4686公顷,新增耕地195.9112公顷,投资估算2004.57万元;陇川县陇把镇吕良等(4)个村土地整治,建设规模232.7112公顷,新增耕地128.2415公顷,投资估算1498.26万元。

云南省国土资源局项目立项通知,以下2个项目以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其中:陇川县勐约乡门帕土地整治,建设规模114.96公顷,新增耕地74.51公顷,投资估算833.05万元;陇川县护国乡菜园河西岸土地整治,建设规模107.53公顷,新增耕地64.62公顷,投资估算931.45万元。

截止审计日,陇川县勐约乡门帕土地整治等9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3376.72元,完成总投资12484.56元,完成概算的93.33 %,其中:工程施工费10814.34元、其他费用1670.22元。9个项目已全部交付使用,各项目具体完成投资情况是:陇川县勐约乡孔南坝土地开发1412.91元、陇川县王子树乡盆都等(2)个村土地整治1854.88元、陇川县景罕镇汤长土地整治1328.8元、陇川县王子树乡那邦等(3)个村土地整治1331.61元、陇川县城子镇扎多等(4)个村土地整治1820.07元、陇川县王子树乡弄炳村土地整治1704.95元、陇川县陇把镇吕良等(4)个村土地整治1407.41元、陇川县勐约乡门帕土地整治772.1元、陇川县护国乡菜园河西岸土地整治851.83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成立了目工程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困难和问题,对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运行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县国土局对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资金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项目财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各项收支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审计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但仍需继续强化财务管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项目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条件,对促进项目区农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未到位7734.57万元陇川县勐约乡门帕土地整治等9个项目资金来源为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垦费,截止审计日到位4749.98元,未到位7734.5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提出县国土资源局向省、州、县积极申请配套资金。并针对项目资金管理提出建议:按性质正确合理归集费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并严格管控预留费用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率。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