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6年10月至12月,对陇川县王子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王子树乡政府)负责实施的邦东村委会附属设施及邦东小学附属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王子树乡政府会议纪要,邦东村委会附属设施及邦东小学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整修村委会挡墙、地板、围栏、小广场、大门等附属工程;小学水泥硬化路面、花台、教学楼返修、水电、挡墙、学校水泥地板等附属工程,预算投资80万元。项目施工单位为德宏芒市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合同价87.4万元。项目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97.58万元,审计结算价87.48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0.1万元,核减率为10.35%。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先实施后合同谈判、未实施监理制等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及项目资料不全等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0.1万元。王子树乡邦东村委会附属设施及邦东小学附属工程施工方报送的结算价款中,工程量多计、错计、重计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0.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王子树乡政府按施工、建设、审计三方共同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进行结算,多计工程款10.1万元作核减投资处理。根据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审计建议: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并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