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政协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协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下达市政协办预算总额为6326843.68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8569100.00元,追减预算2242256.32元(追减的原因是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300万元列入市政协年初部门预算,但使用直接在市财政局列支,收支都未通过市政协核算),追减额占本年总收入的34.89%%。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6426843.68元,其中:财政拨款6326843.68元、其它收入100000.00元。
2015年部门总支出7077305.11元(基本支出),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79185.26元,增长1.13%。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606346.4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55884.97元。
(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⒈“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市政协办“三公”经费、会议费2015年共支出1180092.67元,比2014年度减少151956.90元,下降11.41%。
⒉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方面。市政协办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2015年共支出340866.00元,比2014年度增加199342.00元,增长140.85%。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协办2015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预算的编制基本能按照相关规定逐项编制,各项支出基本按照年初下达的预算安排和使用, 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发现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及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等需加以完善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
(二)购置化肥2笔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的问题,责成责成市政协办今后加强日常经费的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对于购置化肥2笔未办理采购手续的问题,责成市政协办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考察费等管理使用,严格控制使用情况,促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采购行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认真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市政协办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2016年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的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会议费使用情况;对购置化肥2笔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问题,市政协办于2016年7月补办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