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2015年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丽市地税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应征税金955113344.33元,入库税金929606448.32元,减免税金18520657.00元,提退税金1038309.74元。
瑞丽市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情况:2013年至2015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共批复瑞丽市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30份,批复土地宗数共127宗,总面积813.0583公顷,其中农用地762.2438公顷。截止2016年5月6日止,市地税局根据以上批复文件实际征收耕地占用税154622054.00元,征税面积7892997平方米。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015年,瑞丽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金8652073.98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地税局面对极其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这一主题目标,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部门制定的税收收入目标。成立了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政策宣传,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中,也存在税收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彻、与国土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不够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征印花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45610.47元;
(二)违规多征耕地占用税149676.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征印花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问题,责成瑞丽市地税局依法退还税款45610.47元;对违规多征耕地占用税的问题,责成瑞丽市地税局依法退还税款149676.00元。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地税部门与国土部门建立信息定期采集报送机制;二是在对企业基础信息的录入时加强审核并及时更新信息;三是不断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多征印花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45610.47元的问题,瑞丽市地方税务局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税或抵扣处理;对违规多征耕地占用税149676.00元的问题,瑞丽市地税局已办理退税。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