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州信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信访局的关心帮助指导下,德宏州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引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公信力和质效,全州信访渠道畅通有序,解决信访问题规范高效,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向好发展,呈现出“信访总量下降、重复访下降、越级访下降、组织化、大规模化集体访下降、网上信访总量上升、信访秩序好转”的良好态势,有力维护了全州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法治意识。州信访局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信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工作中,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大会、每周例会等形式,及时向全局领导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使其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不断增强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同时,加强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开创新时期做好信访工作的新局面。州信访局一直以来不存在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懈怠拖延、落实不力,影响政令畅通,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也没有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
(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全面畅通信访渠道。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和“依法分类处理”的原则,对照《德宏州依法分类处理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汇编》,持续强化依法信访导向,压实责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访诉分离和依法逐级走访,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等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办理群众投诉请求。2019年度,州信访局引导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诉求的达90余批800余人次;出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书147份。在巩固网上信访已有成效的基础上,深度融合“互联网+信访”,扶持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大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完善信访事项网上办理机制。2019年度,州、县两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50批4266(件)人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690批2706人次,集体访131批1797人次,共办理群众来信80件,受理网上信访1480件。完成州、县、乡、村四级联动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新建399个村级,与原三级(州、县、乡)71个会场集联,随着政府系统的扩建,全州已实现470个会场集联。
(三)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全面强化法治教育。厘清信访工作职责权限。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加大对接访人员的教育。上访人员的过激行为,有时与接访人员的言行举止关系很大。为此,我们注重对接访人员的素质教育入手,强化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热情接访,化解心结。利用在接访大厅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传、条条式解释等方式,加大对来访人员关于《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来访人员对《信访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信访人员依法依规信访的意识。加大对闹访、缠访及非接访场所上访人员的处置力度,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扰乱公共秩序等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敢于亮剑、依法严厉打击处置。对凡是进京开展劝返的工作人员,均集中加大对劝返工作纪律要求的培训,使其入心入脑,避免违反“两个一律”。压实属地和职能部门责任,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开展好信访秩序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积累、信访上行,越级访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周密部署安排,圆满完成各个特殊时期、敏感时段的信访工作。实现了春节、“两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十九届四中全会等重要时段敏感节点无规模性赴省进京上访、无信访极端事件、无信访舆论负面炒作的“三无”目标,为首都北京、省城和全州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坚决克服工作随意性和任性,杜绝越俎代疱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按照2018年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办法》,继续通过德宏律师协会选聘州级6家律师事务所19名业务素质较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与信访部门共同接访群众,研究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确定每周星期一为律师参与接访值班日,由一名律师轮流到州信访局接访大厅值班参与接访群众,其他时间由群众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律师随机接访。2019年,值班律师先后35人次到接待场所接待群众56批194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二是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矛盾及风险化解工作。2018年7月成立的德宏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指派一名州司法局工作人员全脱产到州信访局接访大厅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中,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着力点,在州和县市两级信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为辐射点,全面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有效衔接。2019年,调解信访矛盾纠纷40余批230余人次。三是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印发《德宏州开展2019年度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案一评查抽调信访局、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政法委、司法局、律师协会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查组,评查组按照评查案件的范围和重点,开展案件评查工作。2019年,我州以2018年重复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案件、重复到省进京越级访信访案件、地方已报结案但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仍不断信访的案件为主,认真排查梳理评查案件,全州共筛选确定了24件案件进行了评查。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州信访形势依然严峻。2019年以来,全州信访形势虽然总体平稳可控,但是群众信访活动仍然活跃,信访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信访维稳任务依然繁重。主要体现为: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问题突出;涉众型经济案件多点爆发,经济金融领域社会不稳定风险隐患增大;扶贫开发、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征用补偿、房地产项目、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仍较集中;不同利益群体组织化、规模化集体访特征突显、形势严峻;部分重点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解决难度大;不同时期历史遗留问题相互效仿攀比、矛盾叠加。
(二)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意识未得到根本消除。有的信访群众自己习惯于借用行政思维与权力方式解决和处理问题,认为行政干预高效率、低成本,许多群众过分依赖通过信访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把信访当作无所不能的维权方式,存在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
(三)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法治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对各县市的业务指导,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素质。大力弘扬“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新时代信访精神,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要主动适应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
(二)健全和完善风险评估工作。对于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在制定政策和做出决策前,必须开展风险评估,找准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平衡点。
(三)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四)严厉打击违法上访。要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组织串联集访、聚集滋事、扰乱秩序、恶意阻断交通制造影响等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理力度,坚决防止形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营造正常的信访秩序。
(五)认真做好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职责范围、法定途径梳理甄别,明确解决诉求的责任部门,让群众知道由谁来办和怎么办。对于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六)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要求,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推动责任主体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诉求。
总之,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持续抓好“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推动德宏州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
德宏州信访局
2020年2月1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