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陇川农场管委:
《陇川县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清垃圾、除四害、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达标,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二)具体目标
1.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2.城镇消除旱厕,县城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
3.公众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
4.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5.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卫生管理全达标。
6.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陇川县城建成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
7.推广云南健康文明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8.我县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二、专项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强化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热解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二)除“四害”专项行动。开展除“四害”(除鼠、除蚊、除蝇、除蟑)专项行动,预防自然疫源性疾病(鼠疫、流行性出血热、恙虫病等)、虫媒传染病(登革热、基孔肯雅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肠道传染病(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等)的发生和蔓延,做到“责任包干、分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三)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全县城镇消除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县城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相应规范标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四)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在公众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的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五)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六)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七)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全力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6项重点工作,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八)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新方式方法,开发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大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明办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成立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牵头部门按照动员部署会议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要求和“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持续”、“目标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的原则,快速制定各分项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县同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发现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分专项确定工作重点和主责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统筹推进各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全面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各乡镇(农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单位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行动各负其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具体行动的牵头部门,要牵头建立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行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要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流程、减少台账资料报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检查,采用多种形式开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动员。县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推进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形成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2.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3.除“四害”专项行动
4.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5.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6.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7.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8.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9.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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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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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
城乡建成区无裸露垃圾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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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沿线无裸露垃圾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农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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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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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强化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热解站的运行维护管理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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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除“四害”专项行动 |
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清除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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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
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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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县城镇消除旱厕,县城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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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村村委会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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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
学校公共区域配置方便师生的洗手设施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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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城公园、广场绿地等区域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章凤镇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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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疗机构公共区域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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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集贸市场出入口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商场、餐厅等公共场所按需配置洗手设施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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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景区景点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 |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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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镇建成区加油站配置洗手设施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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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
周边环境整洁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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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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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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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陇川通用机场候机厅、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陇川通用机场、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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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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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改变 “脏、乱、差”现状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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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严格规范活禽交易,陇川县城建成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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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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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展云南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活动 |
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明办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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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全县卫生 城镇创建 |
我县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一
一、行动目标
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自然村长效保洁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助推城乡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和美丽县城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以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景区景点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县城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利局、乡镇(农场)配合)
(二)消除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抓好公路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三)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塘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四)加快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五)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县城建成区、距离县城较近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理;距离较远的,因地制宜就近治理,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对终端治理设施加强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分项方案。明确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县级统一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基本消除城乡建设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全县乡镇(农场)建成区、村庄达到《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明确的一、二、三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牵头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指导,总结能复制、易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工作滞后单位加大工作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果。
附表: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任务清单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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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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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乡建成区无裸露垃圾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2020年9月30日前整治成效明显,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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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沿线无裸露垃圾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
2020年9月30日前整治成效明显,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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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2020年9月30日前整治成效明显,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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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完成销号整治点的移交和后续管理,严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增量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
在完成城子镇、景罕镇、陇把镇三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工作基础上,加强管理,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并长期坚持。 |
除“四害”专项行动
——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二
一、行动目标
遵循“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相结合,通过除“四害”(除鼠、除蚊、除蝇、除蟑)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结合美丽县城街道、路段清理,每周开展1次集中环境大清理行动,进行“责任包干、分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一)及时有效除鼠、除蚊、除蝇、除蟑。每年春、秋两季,组织消杀队有计划地对城区的街道、公园、绿化带、河道岸边、城郊结合部、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除鼠,每周进行一次户外(缸罐、水池、废轮胎、树洞竹筒、假山造型水池、水沟、水塘、)和户内(花瓶、花盆底盘、水桶和盆、饮水机、雨布、宠物和家禽饮水槽、其它容器)蚊、蝇媒孳生环境积水清理工作,开展环境卫生综合环境治理,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定期开展除蚊、除蟑、除蝇和密度监测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二)压实网格责任,落实部门主责任务。县城建成区以“陇川县2020年‘美丽县城’建设街道、路段挂包责任分解表、疫情防控网格化责任片区”为划分网格,由章凤镇负责宣传组织,各网格化、挂包责任单位负责督促指导、抓好落实;各乡镇(农场)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不含县城建成区)划分网格,由所在挂村领导、单位和乡镇(农场)挂钩领导具体负责,划片包干,有效降低鼠、蚊、蝇和蟑螂密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三)落实家庭、个人责任。认真落实好“门前三包”,积极开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家庭、个人进行辖区内的通报批评。(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分项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分项方案和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12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开展除“四害”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进行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清理积水方法,大力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六进”活动。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重点区域,增加宣传频度,提高宣传覆盖率、针对性、有效性,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总结行动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除“四害”专项行动长效工作机制。
附表:除“四害”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除“四害”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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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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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除鼠、除蚊、除蝇、除蟑和监测工作。鼠、蚊、蝇、蟑螂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规定指标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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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年春、秋两季,组织消杀队有计划地对城区的街道、公园、绿化带、河道岸边、城郊结合部、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灭鼠,进行户外(缸罐、水池、废轮胎、树洞竹筒、假山造型水池、水沟、水塘、)和户内(花瓶、花盆底盘、水桶和盆、饮水机、雨布、宠物和家禽饮水槽、其它容器)蚊、蝇媒孳生环境积水清理工作,开展环境卫生综合环境治理,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布雷图指数(BI)控制在5以下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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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网格、划片包干,有效降低鼠、蚊、蝇和蟑螂密度。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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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认真落实好“门前三包”,积极开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家庭、个人进行辖区内的通报批评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合 |
附件4: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三
一、行动目标
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全力加快推进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确保全县城镇旱厕清零,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切实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学校厕所建设达标。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学校旱厕16座。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二)公共厕所管理达标。确保全县城镇消除旱厕,所有县城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全力加快推进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县城新(改)建10座城市公共厕所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11座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完善洗手设施,加强景区景点、电影院、旅游交通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商场、超市、县城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加强公路沿线、客运站、农贸市场和乡镇建成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农场)配合)
(三)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12座以上,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将农村公厕保洁纳入村规民约,达到干净、卫生标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分项方案。各牵头单位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全面动员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各地遵循“统一标准、统筹推进、分类施策、重在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和转化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本系统负责的建设任务完成、管理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附表:1.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任务清单
2.县城建成区城市公厕管理任务清单
附表1: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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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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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除学校旱厕,完成16座旱厕改造任务,建立完备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
2020年8月31日 完成悬挂《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制度》工作; 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改造(含附属装修)任务,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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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县城镇消除旱厕,新(改)建8座城市公厕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11座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建立完备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厕运行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农场)配合。 |
2020年8月31日 完成悬挂《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制度》工作; 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新(改)建8座城市公厕达到二类标准;8月底前完成6座,新建1座,改建共7座。 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12月底前完成旅游厕所新(改)建计划,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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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12座以上,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全覆盖,达到干净、卫生标准,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
2020年8月31日 完成悬挂《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制度》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计划,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附表2:
县城建成区城市公厕管理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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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厕名称 |
责任单位 |
管理标准 |
管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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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陇川县检察院旁公厕 |
县扶贫办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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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陇川县体育运动中心旁公厕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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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陇川县森林公园2号公厕 |
恒麓文旅公司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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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陇川县民族文化传承中心旁公厕 |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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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陇川县敬老院旁公厕 |
县民政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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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陇川县早勒东广场公厕 |
恒麓文旅公司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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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陇川县森林公园1号公厕 |
恒麓文旅公司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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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陇川县档案局旁公厕 |
县档案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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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陇川县鼎金一期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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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陇川县丽川加油站公厕 |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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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陇川县五岔路中石化家属区公厕 |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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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陇川县体育运动中心公厕2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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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陇川县户弄特色水果交易市场公厕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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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陇川县财政局家属区公厕 |
县财政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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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陇川县同心路小街公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严禁收费。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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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陇川县众臣4S店1公厕 |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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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陇川县森林公园(目代房)公厕 |
恒麓文旅公司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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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陇川县民族小学公厕 |
县教育体育局 |
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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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陇川县基督教堂公厕 |
县民宗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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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陇川县龙祥4S店公厕 |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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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陇川县烟草工作站公厕 |
烟草公司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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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陇川县甸川制药厂公厕 |
甸川公司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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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陇川县三象路中段公厕(边检站旁) |
边境管理大队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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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陇川县陇川第一小学公厕 |
县教育体育局 |
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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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老街子社区服务中心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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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环北小区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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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新城小区公厕 |
新城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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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老街子中心二组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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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老年大学公厕 |
恒麓文旅公司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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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上章凤村委会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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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章凤村委会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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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芒弄村委会公厕 |
新城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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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环东小区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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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南郊小区公厕 |
新城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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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交通局家属区公厕 |
县交通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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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水利局家属区公厕 |
县水利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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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惠民小区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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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老街子粮食局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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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园林小区公厕 |
新城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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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泰鑫小区公厕 |
新城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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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文兴小区公厕 |
新城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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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兴昌公司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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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政务服务中心公厕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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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老街子中心三组小区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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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陇川县章凤新农贸市场公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严禁收费。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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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陇川县拉影加油站公厕 |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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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陇川县中特石化公厕 |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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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陇川县云南景颇园公厕 |
县文旅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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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陇川县仁和医院公厕 |
县卫健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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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章凤镇客运站公厕 |
县交通运输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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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友谊路中段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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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卫国路中段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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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环城东路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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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三象北路海关环岛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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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陇川县民政局公厕 |
县民政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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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陇川县章凤镇政府公厕 |
章凤镇政府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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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陇川县广山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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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陇川县发改局公厕 |
县发改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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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陇川县鼎盛医院公厕 |
县卫健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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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中国电信陇川分公司家属区公厕 |
中国电信陇川分公司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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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陇川县工商局家属区公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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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陇川县文昌路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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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陇川县三象南路公厕 |
中国农业银行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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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陇川县环城东路延长线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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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陇川县老街子路19号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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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陇川县供销联社家属区公厕 |
县供销联社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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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陇川县农业局家属区公厕 |
县农业农村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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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陇川县新宛小区公厕 |
老街子社区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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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陇川县鼎金二期旁公厕 |
县住建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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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陇川县章丰商贸城公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达到“三无三有”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严禁收费。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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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陇川县第一示范幼儿园公厕 |
县教育体育局 |
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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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陇川县第二示范幼儿园公厕 |
县教育体育局 |
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有完整标识标牌。 |
长期坚持标准化管理 |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四
一、行动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让勤洗手、讲卫生成为健康德宏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重点任务
(一)洗手设施全配套
1.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配置方便学生的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2.医疗机构。按照“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方便患者”原则,在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3.集贸市场。在市场出入口、市场内各分区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对市场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升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4.公园广场。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人员密集区域规划、配置洗手设施,加强盥洗废水排放去向管理,避免污染环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5.客运站。一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二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三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2个感应式水龙头。(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6.高速公路服务区。全县高速公路每个中心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0个感应式水龙头,每个普通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停车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在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镇建成区加油站配置洗手设施。(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7.旅游景区。在旅游景区合理配置方便游客洗手的设施。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8.室内公共场所。在商场、餐厅、超市等室内公共场所按需配置洗手设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二)洗手设施配置管理标准化
1.洗手设施配置。卫生间附属式洗手设施根据卫生间建设相关要求进行配置;独立简易式洗手设施至少应包含感应式水龙头(农村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洗手池、洗手液等,有条件的场所可增加擦手纸、烘干机、手消毒液等;建筑小品式洗手设施应包含不少于3个感应式水龙头和一个儿童或残障人士使用洗手池,鼓励通过提供信息广告频、自动售卖机等多种便民商业服务平衡设施建设运营成本。
2.洗手设施管理。各公共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设置洗手引导标识,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张贴科学洗手宣传画,确保洗手设施保持“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正常状态。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各牵头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分项方案。各牵头部门摸清8类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底数,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改造、升级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0年8-12月)。严格按照分项方案和有关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地一策”、“一场所一策”要求,对目前未配置洗手设施或数量不足的场所新建一批洗手设施,对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为感应式水龙头,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全面提升,示范引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场所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机制,探索在公共场所配置洗手设施长效机制。
附表: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任务清单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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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域位置 |
任务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