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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15823   作者:  日期:2020/12/16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全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健康陇川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郑洪云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  劲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县美丽城乡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副  组  长:张  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余  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赖正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雷剑鑫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郑  宾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雷永普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名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管能清  县发改局局长

闫  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孔润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吉兴  县财政局局长

杨  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发鸿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正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峻豪  县水利局局长

杨新江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寸永正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顺东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尹绍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甘朝良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郭燕青  陇川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舒生改  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副局长

排南买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余  星  团县委书记

唐  玲  县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美丽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周劲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各乡镇(农场)、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