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全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健康陇川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陇川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郑洪云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 劲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县美丽城乡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副 组 长:张 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余 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赖正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雷剑鑫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郑 宾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雷永普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名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管能清 县发改局局长
闫 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孔润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吉兴 县财政局局长
杨 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发鸿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正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峻豪 县水利局局长
杨新江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寸永正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顺东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尹绍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甘朝良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郭燕青 陇川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舒生改 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副局长
排南买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余 星 团县委书记
唐 玲 县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美丽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周劲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各乡镇(农场)、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