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9年6月至9月,对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陇川县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二期稻香路、荷塘路、7号路的强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强电建设项目(二期)”)及预留安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老街子四组文化活动室(以下简称:“老街子四组文化活动室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陇川县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含陇川县稻香路、荷塘路、7号路建设及农贸市场预留安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县审计局于2016年11月对项目一期进行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一期结算1870.88万元,其中:稻香路、荷塘路、7号路的管道敷设1122.75万元,稻香路、荷塘路、7号路的强电建设一期结算90.62万元,农贸市场预留安置用地基础设施结算(不含老街子四组文化活动室)657.51万元。
本次审计的强电建设项目(二期)及老街子四组文化活动室送审结算价为921.59万元,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95.4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在送审结算价921.59万元基础上,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95.4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陇川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县住建局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进行依法整改。
四、审计整改情况
县住建局报送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进行了依法整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