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9年8月至9月,对云南农垦陇川农场组织实施的云南农垦陇川农场场部道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云南省农垦局关于陇川农场场部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云垦局复〔2017〕18号)文件,批复改扩建陇川农场场部道路共计5371米,核定概算总投资639.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6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2.97万元。
该项目执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未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项目于2017年9月23日开工, 2018年8月5日竣工,于2018年9月4日进行现场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造价结算由云南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审核,送审价581.46万元,审定工程结算价款57.85万元。
截至2019年8月15日,项目资金来源合计610.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拨款505万元,地方配套自筹资金105.64万元;项目完成投资610.64万元,完成核定概算总投资639.55万元的95.48%,实际支付金额537.56万元;结存资金73.54万元(企业待付的地方配套自筹资金),即为应付陇川县德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尾款73.54万元。
截止2019年8月15日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基本履行了相关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中央预算拨款在陇川农场管委基本账户及零余额账户存储、专人管理;自筹资金在企业财务账核算。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区域交通运输网络更加畅通,促进沿线分场各队的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当地群众行路难问题、促进各族民族团结进步和繁荣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项目财务决算数据不实28.91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定超过规定比例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该项目实施情况,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依法办理项目财务决算,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做好项目形成资产移交管理工作;二是依法依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7日,陇川农场向县审计局报送了问题整改情况,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