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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民复〔2018〕17号 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176   作者:  日期:2019/2/1

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程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关于全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采取强制措施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速推进,加大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骨灰塔的建设,科学划定消化区,确保逐年提高火化率。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出台的《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已经加以明确: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明确要求各县市要结合划定火葬区的执行时间,按照生态化、园林化墓区和节地生态葬式要求,逐年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墓建设,公墓完工并投入使用时间要和火葬区执行时间一致。公墓一定要突出公益性,墓穴出售价格必须经物价部门按成本价审核批准。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乡、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待《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后,抓紧制定《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报州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合理推进火葬区的划定。各县市要根据本辖区的人口、耕地、交通、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等情况,按照“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和“先城市后农村、先坝区后山区”的顺序,科学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各县市必须在2018年做好规划、宣传,并分步实施,全力完成省政府规定的“到2020年火葬区至少覆盖辖区国土面积的40%和总人口的50%”任务。各县市划定火葬区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2018年30%、2019年30%、2020年40%的目标自行划定,有条件的县市也可一次划定一步实施到位。同时,将国家公职人员首先划入火化范围,执行时间以各县市人民政府已确定的时间为准,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和州级单位按属地管理执行。

二、提高相应的经费,组织人力物力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已经再次明确: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发挥乡村殡葬信息员作用,用群众工作的方式做群众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微信、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全面利用会议、驻村工作队、学校学生与人民群众接触广泛的实际,直面基层,直面群众,全方位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和殡葬行业规范,倡导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俗。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中的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曝光负面案例。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引导、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殡葬改革进程中来,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监督殡葬改革、推动殡葬改革的积极性,推进移风易俗,引领殡葬改革新风。另外,我们每年都在清明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在繁华街道、人员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

三、加强殡葬服务基础建设,完善殡葬服务保障体系,强有力推行遗体火化,从严整治乱埋乱葬现象。

正在谋划出台《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包括:合理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各县市要根据五大发展理念和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障供给,严格审批,依法监管”的原则,结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切实优化殡葬设施布局,完善殡葬服务网络,着力弥补公共服务短板,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加大殡仪馆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县市殡仪馆建设,陇川县殡仪馆2018年6月30前必须完工且投入使用;盈江县和瑞丽市殡仪馆2019年6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梁河县殡仪馆2019年内动工,2020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加快州殡仪馆升级改造,2018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必须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各县市要结合划定火葬区的执行时间,按照生态化、园林化墓区和节地生态葬式要求,逐年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墓建设,公墓完工并投入使用时间要和火葬区执行时间一致。公墓一定要突出公益性,墓穴出售价格必须经物价部门按成本价审核批准。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乡、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同时,加强国家规定可土葬的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殡葬需求。乡、村级公墓没有建成前要划定区域或指定地点集中安葬,全力遏制散埋乱葬现象。

四、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改革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建章立制等工作,将殡葬改革丧葬习俗纳入村规民约,加强辖区丧葬活动管理。

《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要成立县市、乡镇以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内容,建立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逐级签订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每年进行考核通报。各县市要殡葬执法纳入综合执法范畴,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综合执法具体执行,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的殡葬执法格局;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县、乡、村三级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的丧葬动态,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确保丧葬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再次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今后我们将加大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德宏的殡葬改革工作将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德宏州民政局

2018年5月16日




文章来源: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