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必要性
学校作为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学生之间相互接触较为密切,一旦发生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易造成暴发流行,波及面广,负面影响大。及时、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疫情,分析学校结核病发生的特点和影响因素,进一步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治措施,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策略、控制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防止校园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17〕15号)和《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检肺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云疾控发〔2017〕306号)、《德宏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卫计发〔2018〕20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总体结构
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工作措施及目标,第二部分组织机构,第三部分部门职责分工,第四部分工作相关要求。
四、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覆盖范围及工作内容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覆盖范围:全县普通高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老师、学生、宿管人员、保安及其他在校工作人员。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内容:一是强化健康体检。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园、入学新生健康体检必须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结核病可疑症状,对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及肺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应当及时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寄宿制初中、高中新入学新生必须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需要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所有在校教职员工,尤其是新入职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必须开展可疑肺结核病症状筛查和胸部X光片检查,并将体检结果纳入个人健康档案。二是做好校舍环境通风。全县学校要加强对教室、寝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干净卫生;加强教室、寝室、办公室通风。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全县学校要切实建立、完善、落实缺勤登记制度、缺勤追踪制度、晨午检制度、休学制度、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学生体检制度、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学生及教职员工缺勤登记率和有效缺勤追踪率均达到100%。四是强化健康教育。全县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学校宣传栏等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以班级为单位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每学期每班至少有1课时含有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课。教导学生不随地吐痰,搞好学校环境卫生。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