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生活补助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云教发〔2016〕5号)、德宏州教育局、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德教发〔2016〕93号)、《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中共陇川县委十二届县委第22次常委会会议纪要》、《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中共陇川县委十二届县委第31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县自2016年1月1日开始起,分两个阶段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二、生活补助发放方式
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原则,参照乡镇岗位工作津贴的考核办法,按月发放到教职工的个人工资账户里。
三、生活补助类别划分
按照地区差别划分为三类。
(一)一类学校(35所)
章凤镇(8所):章凤镇中心小学、章凤镇拉勐小学、章凤镇芒拉小学、章凤镇弄贯小学、章凤镇拉影小学、章凤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章凤镇腊宛小学、章凤镇同心小学。
陇把镇(8所):陇把镇中心小学、陇把镇拉线小学、陇把镇邦外小学、陇把镇邦湾小学、陇把镇户岛小学、陇把镇龙安小学、陇把镇弄贤小学、陇川县第三中学。
景罕镇(10所):景罕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景罕镇中心小学、景罕镇罕等小学、景罕镇胜德小学、景罕镇帮景小学、景罕镇曼晃小学、景罕镇平山小学、景罕镇寨号小学、景罕镇交通希望小学、陇川县第四中学。
城子镇(9所):城子镇中心小学、城子镇幼儿园、城子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城子镇巴达小学、城子镇姐乌小学、城子镇慕水小学、城子镇撒定小学、城子镇新寨小学、陇川县第二中学。
(二)二类学校(21所)
陇把镇(1所):陇把镇吕良小学。
勐约乡(1所):勐约乡中心小学。
清平乡(3所):清平乡中心小学、清平乡弄弄小学、平乡陆昆小学。
户撒乡(13所):户撒乡中心小学、户撒乡芒东小学、户撒乡潘乐小学、户撒乡弄混小学、户撒乡保平小学、户撒乡户早小学、户撒乡腊撒小学、户撒乡朗光小学、户撒乡隆光小学、户撒乡明社小学、户撒乡中寨小学、户撒乡芒回小学、陇川县第五中学。
王子树乡(2所):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护国乡(1所):护国乡中心小学。
(三)三类学校(8所)
王子树乡(5所):王子树乡曼线小学、王子树乡曼亚河小学、王子树乡盆都小学、王子树乡邦东小学、王子树乡托盆山小学。
护国乡(2所):护国乡帮掌小学、护国乡幸福小学。
清平乡(1所):清平乡赵家寨小学。
四、生活补助标准
一类学校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补助550元;三类学校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五、生活补助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分二段执行。
第一阶段: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符合补助条件的64所学校的在岗教职工,不分学校类别,每人每月统一补助500元,共计补发20个月。
第二阶段:从2017年9月1日起,按照以上划分的类别和补助标准发放。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