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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4845   作者:  日期:2017/10/23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支队、县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改进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

全县辖区实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94起,与去年同比上升31.22%,造成41人死亡,与去年同比下降4.65%(去年43人),1157人受伤,与去年同比下降9.40%,直接经济损失46万余元,与去年同比上升3.60%。刑事案件移送起诉15件。

全县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1、大队严格把好驾驶人考试关、车辆的入户年检关和机动车辆报废关,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全县一共办理各类车管业务29391项,办理驾驶证业务12291项。

目前,全县拥有机动车72178辆。其中:汽车20753辆,摩托车44736辆,低速载货汽车51辆,挂车8辆,拖拉机6630辆。

拥有机动车驾驶人69872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2760人,摩托车驾驶人30634人。同期比较,车辆减少5.50%、驾驶人增加5.78%。

2、2016年我们分别在全县51个行政村建设了“劝导站”,20个行政村建设了“广播站”, 一是每季度组织劝导员进行培训,由劝导员负责开展本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工作;针对腾瑞线陇川段排查出的6个事故隐患点,大队整理上报了《关于对腾瑞线陇川县段事故隐患排查的整改报告》(陇公交发【2016】(2)号)文件,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四是认真开展“五小工程”建设工作,按照前期开展的公路交叉路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安排人员以辖区腾瑞线、各村镇岔路口和山区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团雾多发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公路交叉路口,共排查出省道与县乡道交叉口35个。

3、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7311起,其中暂扣机动车2719辆,查获无牌无证1623起,查获被盗摩托车16辆,办理无证拘留56人,抓获吸毒人员6人,查获走私大米30吨,查获网上在逃人员2人,查获预警车264辆。

4、人民调解室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案件272件,比去年减少31件,调解成功达成协议271件,调解成功率为99.6%,其中采用一般程序案件146件、简易程序案件126件、涉及人数563人,涉及金额692万余元。

5、今年,大队紧紧围绕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和“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宣传主题,先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80场次,其中开展主题宣传17场次,培训会9场,悬挂横幅标语60幅,张贴标语6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近45000份,出动宣传车70辆次,巡回事故图片展40次,受教育群众550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情况:大队下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户撒中队、城子中队、景罕中队7个副科级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交警大队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79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62万元,占总收入的91%;其他收入66.66万元,占总收入的9%。2015年交警大队决算总收入746.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84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83万元,占总支出的51%;项目支出418.08万元,占总支出的49%。2015年实际支出707.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增加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关、各科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0.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主要原因为执行年初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人均9.8万元/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人均2.1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关、各科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列支。具体项目开支为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17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7万元(民警体检费),资本性支出58.21万元(其中大队新业务大楼餐厅构建28.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4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84.03万元,道路交通管理96.9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65.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及2016年警车修理费未结账,公务接待费及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98万元,下降6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98万元,下降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车辆修理费未结账,部分公务接待费及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1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2万元。其中:

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12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交警大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交警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1万元,以及与上年数48.81万元对比增加22.80万元,上升了46.7%。分析原因为2016年办公费支出增加5.03万元,被装购置费支出25.44万元,公务用车补贴列支其他交通费用14.79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6政府采购决算50.6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47.06万元,工程采购3.56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采购计划金额(财政性资金)为1269103.00元,实际采购金额(财政性资金)1269103.00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为1238003.00元,主要为办公电脑、打印机、相机及警用装备等,工程采购金额为31100.00元。


 [附件: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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