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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2011年度甘蔗生产安排意见

浏览量:8028   作者:53312400001  日期:2010/11/18

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0237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2011年度甘蔗生产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陇川农场:

  为进一步抓好原料蔗生产,努力将陇川打造成“云南糖业第一强县”,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2010/2011年度蔗糖工作安排意见》(德政发〔2010216号)精神,结合我县蔗糖生产实际,现提出2010/2011年度甘蔗生产安排意见。

  一、种植任务

  全县计划2010/2011年度新种(含翻种)甘蔗10万亩(水田60350亩,旱地39650亩),其中:秋种11950亩,冬春种88050亩。(见附件1

  二、甘蔗收购价格

  甘蔗品种分类价格为:一类品种280/吨,二类品种260/吨,三类品种230/吨,四类品种(劣质淘汰品种)180/吨。(见附件2

  继续实行甘蔗收购价格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甘蔗款二次结算的甘蔗收购价格管理办法,甘蔗收购价格二次结算标准,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发文为准,对计算出的二次结算蔗款,制糖企业在1030日前兑付给蔗农。

  三、种植扶持政策

  (一)新种(含翻种)1亩甘蔗,由制糖企业补助复合肥(总养份28%40公斤,水田蔗补助机耕费80/亩、地膜2.5公斤/亩,旱地现金直补50/亩;310日前种植的水浇地每亩补助2.5公斤地膜;1010日至1130日种植的晚秋植,每亩补助2.5公斤地膜。

  (二)进行深铲蔸规范管理的水田宿根蔗,通过验收合格,由制糖企业每亩补助复合肥(总养份28%40公斤,地膜2.5公斤。

  (三)中耕管理期间,制糖企业对病虫害发生严重的蔗田地给予农药资金补助。

  (四)按种植技术要求进行甘蔗间套种马铃薯、黄豆等矮杆经济作物,由制糖企业、县农业局、县蔗糖办给予种子补助。

  (五)种植甘蔗面积在3亩以上需贷款的,由农户提出申请,制糖企业担保向金融部门贷款,贷款利息由蔗农承担,贷款金额每亩不超过300元,交售甘蔗结款时由制糖企业扣回本金及利息。

  (六)制糖企业及时组织供应农用物资(地膜、化肥、农药等)赊垫给蔗农,利息由糖厂承担。

  (七)制糖企业规划种植甘蔗的蔗区,需修路、架桥的,由制糖企业给予补助。

  四、奖励政策

  (一)种植奖:每种一亩旱地蔗由制糖企业奖励6元,超任务一亩奖励8元;每种一亩水田蔗奖励10元,超任务一亩奖励12元。分配比例为:乡镇50%,村委会20%,村民小组25%,县蔗糖办5%

  (二)水田连片奖:水田蔗种植连片面积达到3049亩的奖励300元;5099亩的奖励500元;100149亩的奖励1000元;150200亩的奖励1500元;200亩以上每亩奖励10元;分配比例为:乡镇30%,村委会20%,村民小组50%

  (三)甘蔗入榨基数及超基数奖:以乡镇为单位,以2009/2010年榨季甘蔗产量为基数,基数内奖励3/吨,超基数奖励5/吨。分配比例为:乡镇50%、村委会10%、村小组13%、甘蔗生产相关人员20%、甘蔗生产领导小组7%

  (四)单产奖:以乡镇为单位,以上年的平均单产为基数,通过推广应用科技措施,加强中耕管理,提高种管水平的乡镇,按平均单产每上升100公斤,每亩奖励0.5元的比例进行奖励。分配比例为:乡镇80%,县蔗糖办20%

  (五)高产奖:设立甘蔗生产单产高产奖。在全县范围开展甘蔗单产高产奖竞赛,凡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户均可报名参赛,经各制糖企业组织考核验收后,对全县种植甘蔗面积在1020亩,在全县单产最高的前10名,每户奖励1500元;2050亩的前10名每户奖励2000元;50100亩的前5名每户奖励3000元;100亩以上的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

  五、甘蔗生产专项资金提取及使用方法

  (一)甘蔗发展专项奖励准备资金。2009/2010年度,县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的甘蔗发展专项奖励准备金,用于激励蔗糖产业发展。

  (二)原料发展专项资金。每入榨一吨甘蔗提取5元原料发展专项资金。其中:2元由公司集中重点使用,3元留在单元厂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蔗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基本建设拼盘、良种引进、科技培训、项目建设配套、契约化原料发展奖励等。

  (三)蔗糖发展资金。每入榨一吨甘蔗收取1元甘蔗发展资金,其中:州级0.4元,县级0.6元。主要用于产业研讨、技术培训、良种引进推广、项目申报、新蔗区开发、技术攻关、扶持奖励等。

  (四)县政府对县蔗糖办进行目标考核,以县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甘蔗生产责任书为依据,完成州政府下达种植考核指标,用实际收取的蔗糖发展资金总额的20%进行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甘蔗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甘蔗产业发展,研究制定甘蔗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督促检查甘蔗生产情况,协调解决甘蔗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各蔗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辖区甘蔗生产规划和组织落实工作,要组织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村入社,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落实种植任务。继续实行甘蔗生产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村层层签订《甘蔗生产目标责任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实行县级领导挂钩乡镇甘蔗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科技推广,提高甘蔗生产效益

  继续实行县、乡领导挂钩创办甘蔗高产示范样板,鼓励村、组创办甘蔗高产样板。大力推广高产早熟良种种植,不断提高甘蔗良种覆盖率。大力推广“双高”甘蔗栽培技术,抓好“吨糖田”和“高优蔗园”建设。大力推广宿根蔗铲蔸管理,提高宿根蔗管理质量。大力推广甘蔗病虫统防统治,抓好甘蔗病虫防治。大力推广甘蔗间套种马铃薯、黄豆等矮杆经济作物,提高蔗田(地)亩产值。

  (三)种植、收榨要求

  1.冬春植水田蔗截止时间为228日,旱地蔗种植截止时间是430日;秋植蔗截止时间为1130日。逾期种植的不享受奖补政策,不计任务数。

  2.甘蔗种植品种限定为一类品种、二类品种及示范推广品种。种植其它品种不得享受奖补政策。

  3.严禁毁林开荒种蔗,提倡在距糖厂35公里以内,海拔1200米以下,坡度25度以下,适宜甘蔗生产的地块发展甘蔗生产。

  4.制糖企业收榨时间应在420日前结束,凡超过430日收砍的甘蔗,按每吨每天递增3元赔偿蔗农损失费。

  (四)其它事项

  1.陇川糖厂蔗区参照执行。

  2.护国、王子树、勐约3乡入榨外县(市)的甘蔗,按所入榨县(市)的甘蔗生产政策组织生产。

附件:1.陇川县2010/2011年度秋、冬春甘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2.陇川县2010/2011年榨季甘蔗收购品种及价格

陇川县2010-2011年秋、冬春甘蔗种植任务分配表(定稿).xls

 

 

             二OO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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