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0〕264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县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陇各单位,陇川农场:
近年来,我县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实践中做出显著业绩,他们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进一步激励全县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建设“和谐陇川”伟大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张润湘、杨国林、晃相3位同志“县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闫信地、张旭光、高玉成、曹根权4位同志“县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县各族人民要以县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崇高思想,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高尚品质,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开放的胸襟、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陇川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