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就诊信息、重点人群服务信息等的综合体,反应患者健康状况及变化、用于患者就诊时借鉴、参照及既往史查阅、病情分析等,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陇川县辖区人口数为191100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65616人,建档率为86.67%。对辖区内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按要求建立了居民健康档
案。对一般人群健康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2)、孕产妇管理(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
2017年全县产妇总数3421人(2016年产妇总数2766人)同比去年产妇总数增加655人,出生活产总数3450人(2016年活产数2797人)同比去年活产数增加653人,住院分娩3444人,住院分娩率99.82%(指标要求98%)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239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69.57%(指标要求90%)剖宫产人数950人,剖宫产率27.56%(指标要求21%)妇幼保健院剖宫产率为11.27%,产妇死亡1人,孕产妇死亡率29.23/10万(指标要求21/10万)孕早期产检检查人数2442人,孕早期产检率74.84%(指标要求90%),达五次产检人数2985人,五次产检率86.60%(指标要求90%),产后访视人数3395人,产后访视率98.49%(指标要求98%)。完成了州县两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
(3)、儿童管理(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
2017年全县共有7岁以下儿童18985人,5岁以下儿童15491人,3岁以下儿童8964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人数18495人,健康管理率97.42%(指标要求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7834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7.39(指标要求90%);新生儿访视率:73.05%(指标要求98%),;五岁以下儿童死亡36人,死亡率10.43‰(指标要求13‰);婴儿死亡27人,婴儿死亡率7.82‰(指标要求8‰);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完成了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和死亡评审工作。
(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县卫计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日常管理、技术培训和业务监督指导。按照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陇川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与分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多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结婚登记人群和孕产妇“三病”检测率。
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为结婚登记人群提供免费医学婚检和免费艾滋病抗体及梅毒快速检测。3月22日,防艾局组织县民政局、妇计中心、CDC等相关部门召开防艾工作协调会,就如何有效完成婚检工作及做到无缝衔接进行了商讨,并达成了共识。加强各医疗助产机构的密切配合,结合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服务规范要求,为到医疗机构进行建册的孕产妇100%提供免费“三病”检测,并对初筛阳性的孕产妇及时进行沟通、转介,提供规范的阻断干预手段。
(3)、咨询检测
结合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主动为婚前检查人群及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尽量在孕早期进行相关检测,尽快明确感染状况,及早为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2017年1-10月我县共为3328名婚前检查人员提供艾滋病、梅毒咨询检测,检测出HIV阳性18人,阳性率为0.54%,隐性梅毒9人,阳性率为0.27%;为4038名孕产妇提供了“三病”咨询检测,孕早期检测率为73.13%,检测出HIV阳性孕产妇21名(其中缅甸5人),阳性率为0.52%,检测出梅毒感染孕产妇8人,阳性率为0.19%;检出乙肝阳性孕产妇94人,检出率为0.23%。
(4)、追踪随访
2017年1-10月共管理HIV阳性孕产妇23名(居住在中国境内),其中分娩10人(活产婴儿10名,早期诊断HIV全部阴性),终止妊娠5人,现孕待产8人;对23名HIV阳性孕产妇都进行了专案管理,提供相应的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管理梅毒感染孕产妇11名,其中分娩7人(活产婴儿7名,均已排除先天梅毒感染),终止妊娠1人,现孕待产3人,对11名HIV阳性孕产妇都进行了专案管理,提供了规范的抗梅治疗;为3名TPPA阳性、TRUST阴性的孕产妇提供了一个疗程的预防性治疗。
2017年1-10月共分娩乙肝产妇79名,活产婴儿79名,分娩后及时接种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对2016年乙肝暴露的67名儿童进行了乙肝两对半的检测,无乙肝感染儿童。
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按时按要求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服务。2004年-2017年10月共为214名年满18月龄的HIV暴露儿童提供HIV抗体检测,检出HIV阳性儿童6名,阳性率为2.8%。
(5)、物资管理
严格按照物资管理要求对预防“三病”母婴传播物资进行了管理,设立了规范的专用库房,指定专人负责。2017年共入库三批物资,对入库的物资进行了分类登记入册,并及时下发到医疗助产机构,为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6)、服务能力建设
为确保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工作人员报务能力。2017年1-10月选派了25人次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州举办的相关培训,2017年2月22日,德宏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到我县为人中心检验人员进行了HIV、梅毒和乙肝实验室检测规程培训。2017年5月25-28日,在陇川县卫计局举办了的《消除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启动会及相关业务培训班》,2017年6月1-7日分两期为乡村两级医务人员举办了《乡村两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培训》。参加培训的人数为170人。通过组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相应的医疗行为,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计划生育服务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严格按照国家和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强化质量意识。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作为优生促进工作的主要内容与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同步推进。对全县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检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十九项优生健康检查。对风险人群进行面对面个性化咨询服务,帮助其调整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指导其进一步检查、治疗和转诊等技术服务,2017年下达任务数为1200对。截至10月底,共检查1091对,完成任务数的91%。
(2)、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神经管理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17年下达任务数为1580人。截至10月底,新增发放叶酸人数为1585人,发放叶酸8007瓶,完成任务数的100%。
(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我科按时收集、审核乡镇卫生院上报的月报表、季度表及手术减免费经费报表,2017年1-9月共减免计划生育手术费532570元;
指导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日常工作(避孕药具、生殖健康保护率、意外保护率、查环、查孕);指导乡镇为流动人口提供规范的技术服务。
(四)、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管理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云发〔2016〕28号)精神和要求,认真完成“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目标任务、促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增强危急孕产妇救治能力、实现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持续下降、保障母婴安全、严格按《云南省高危妊娠管理方案》要求对全县所有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并按高危孕产妇按高危评分进行分级管理。2016年10月1日-2017年09月30日全县筛查出高危孕产妇807人,其中轻度303人,中度422人,重度及极重度72人。
(五)、地中海贫血项目管理
地中海贫血防控是优生优育的重要措施,对预防先天性疾病,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保证出生人口质量,减少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为1841对夫妇进行了地中海贫血筛查,其中婚检406对、孕检560对、计划怀孕875对;发现血常规异常815对(其中夫妻双方都异常的155对);血红蛋白点泳异常451对(其中夫妻双方都异常的43对);基因检测38对;产前诊断1对。
(六)、宫颈癌筛查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全县妇女的健康水平,截至2017年10月31日完成了6001名妇女的宫颈癌筛查(任务数6000人),为106人做病理活检。查出CIN1及以上的44人(是CIN1 26人、CIN2-3 16人、腺癌1人、薇小浸润癌1人);做宫颈刮片928人,查出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ASC-US)176人、不除外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ASC-H)11人、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34人、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3人;生殖道感染总人数2761人。
(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根据<<陇川县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核实每一例农村孕产妇基本情况、报销范围、补助标准,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费专款专用、专账管理。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共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1153人,办理农村分娩补助卡464份。在县外分娩补助32人,补助金额1.16万元。危机急孕产妇补助14人,补助金额1.44万元。共补助金额46.24万元,补助覆盖率89.27。有效提高了我县农补孕产妇住分娩率。
(八)、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婚前医学检查是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公共卫生措施,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出生人口素质。今年以来,我县积极推进免费婚检工作的开展,强化婚检服务质量,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2017年1月-2017年10月到民政局新结婚登记人数1645对,婚检1504对,婚检率91.43%(指标要求80%)。在我院医学婚检人数1574对,HIV抽检55对,检出疾病男100人,女91人。
(九)、药具管理及推套防艾工作
按照县妇计中心下发各科室[2017]10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1)、免费避孕套社会发放网点和自助发放机运行情况
2017年建立健全了基层药具服务网络,因地制宜的设置了免费发放网点365个,其中主渠道发放网点88个,协议式社会发放网点5个、推套防艾点265个。自助发放机县级2台。运行正常,乡镇5台。规范运行4台,1台待整改。供货渠道畅通,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对药具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了育龄群众对免费药具的获得率和易得性。
(2)、避孕药具规范管理和发放工作情况
加强药具队伍建设:明确各级管理发放人员的职责,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掌握工作知识和工作方法,并做到“三清”,逐步做到“三懂”,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基层发药员进行宣传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药具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优质的服务赢得育龄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目前全县共有药具管理发放人员98人,其中:县级3人,乡(镇)18人,村级77人。同时,2.进一步规范药具管理,不断完善计划、仓储、统计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帐、卡、表册,各个乡镇做到各类避孕药具的进、销、存情况清楚,出入库手续齐全,做到帐物相符,使用药具人员底数清、档案齐全,做到工作有目标、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层层抓好落实。本年度加大了乡镇避孕药具仓库的建设,达到了标准化要求。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药具知识水平。
充分利用开展 “6·26禁毒宣传日”“世界人口日”“12.1艾滋病宣传日”以及民族传统节日等活动的大好时机,深入乡村和社区,以摆摊设点的方式加大对育龄群众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他们的避孕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水平。截至10月30日,全县共免费发放短效口服避孕药 2190板,避孕药膜994本、凝胶310支、避孕栓70合,橡胶避孕套116000只。
(4)、强化跟踪随访,提高药具随访率和有效率。
尽管应用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分散在各村寨,我们都要求各发药人员加大随访力度,做好跟踪随访工作,提高随访率和有效率,充分发挥和实现好计划生育药具在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性作用。
(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指定专管人员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等日常工作。确保了《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2017年度《出生医学证明》州级调入2000份,去年剩余300份,王子树乡卫生院退回70份,共计2370份,面向6个医疗机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截至10月底,共发放2370份。无《出生医学证明》违规发放和遗失情况发生。
(十一)、传染病疫情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陇川县卫计局、县卫生监督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规定,我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按照传染病疫情管理实施方案、医院感染管理实施方案、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从门诊日志、登记、住院登记、检验报告,结合临床症状体征确认传染病疫情,登记、填报疫情报告卡交院办进行疫情网络直报。院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医技科室传染病疫情管理上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有迟报漏报现象,按我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截至2017年10月31日,我院共报告乙类法定传染病疫情4个病种共115例,丙类传染病2个病种共2例。经德宏州卫生局、州卫生监督支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考核组进行督导检查,漏报调查,调查结果无漏报、迟报病例,疫情及时报告率100%。
(十二)、用血管理。
我院按照安全用血管理方案,用血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用血管理程序申请用血,严防输血事故和用血不良反应发生。2017年1-11月1日共输血人次148次,输血人数:19人,红细胞57U、血浆8220ml, 在用血过程中从未发生不良反应。
院领导积极动员职工参与州、县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参加无偿献血22人,献血4400毫升。
(十三)、培训督导
1. 护理学专科升本科在读4人,中专升专科在读8人。
2.参加好医生网站学习79人。
3.选派专技人员到州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业务进修培训5人、到西安交大进修6个月2人。
4.院内业务培训34期,培训人数790人次。
5.三基培训三期,培训人数123人。
6.乡村两级培训3期162人。
7.完成督导3次覆盖9个乡镇和一个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药品管理
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严把质量关,一是与供货商索要三证并签订供货质量保证协议;二十对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先购进先发出的原则,保证有效期,减少医院损失;三是及时了解各科药品需求动态,保证临床药品的及时供应;四是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三级与“五专”管理,确保采购、保管、使用的安全。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经院领导审核后实行网上采购,所有药品、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严格执行入库、出库管理,2017年共进购药品288种,价值455.85万元,其中实行网上采购的有255种,价值362.25万元,,网上采购量占药品采购总数的79.46%。
(十五)、医改工作
2017年8月26日零时,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期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提高部分医疗服务收入,降低医疗设备检查收入,结合实际制定了《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成立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测算工作小组,实行医疗服务改革后,医院减少收入约13.74万元 提高医疗服务收入约 8.2万元 ,增减相抵约减少5.54万元(2017年8月26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十六)、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在县委、县政府、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一系列有关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廉洁自律、厉行勤俭的意见、通知和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和重视预防的方针,全面深进展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全年共召开院领导、院科两级班子会议25次,党支部会议10次,全院职工大会3次,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重要文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的决议、安排布置工作。2017年5月全院院科两级班子和财务人员签订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8份并上报县预防腐败局。 2017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禁止“两非”承诺书17份,撰写中心简报33篇。
根据陇川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2017年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我院围绕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齐抓共管,逐步规范院内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医疗、护理、感染控制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制度,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入、支出,药品、医用卫生材料购销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种经费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职工没有借用、挪用、贪污公款、行贿、受贿、变相受贿和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行为发生。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虚心接受上级领导和社区群众对我院的监督检查,严肃认真处理患者的投诉与举报,改正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为了规范院内各项行政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22364404.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2965.67元,占总收入的34.2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4711438.55元,占总收入的65.7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908980.1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我院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促使医疗业务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9854259.6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1000.21元,占总支出的84.67%;项目支出3043259.39元,占总支出的1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377538.5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我院医疗收入增加,对应的医疗耗材支出也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11000.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9770.1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加大了对人员经费的投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3259.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7768.4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我院加大了对妇幼保健事业发展项目的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3269.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42%。与上年对比增加294625.9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加大了对人员经费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
1、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共计778523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7%。(1)用于公共卫生支出7063741.72元,其中:妇幼保健机构4898163.8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44446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421131.88元;(2)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21496.17元。
2、住房保障(类)支出共计438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元,支出决算为71236.73元,完成预算的4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321.73元,完成预算的4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15元,完成预算的3.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431.21元,增长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508.21元,增长1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77元,下降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保健院车辆因发动机报废进行大修,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321.73元,占91.71%;公务接待费支出5915元,占8.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321.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321.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孕期检查下乡、宫颈癌下乡、季度下乡考核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1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1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孕产妇死亡及0-5岁儿童死亡评审及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质量控制调查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0437582.61元,其中,流动资产16230020.92元,固定资产34207561.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049563.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658308.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21655538.6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534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5043.76 |
1623 |
3420.76 |
2165.55 |
53.4 |
0 |
1201.81 |
0 |
0 |
0 |
0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7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70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70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年初数7549253元,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共计26658308.69元,固定资产年末数为34207561.69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6月将妇幼院业务综合楼及所有零星工程、附属工程全部入账处理。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上缴国家预算的资金。
[附件: 2017年决算公开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601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1059428701@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