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21568    作者: 日期: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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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陇川县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

4.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导各部门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工作;保持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负责县直机关公务员管理及录用和调配工作。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6.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定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城乡就业服务,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稳定的就业。

一是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 721人,完成任务数 700人的 103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6人,完成任务数 160人的110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5 人,完成任务数130人的103.8 %;年内全县新登记失业人员151人,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员561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4%,控制在任务数4.5%以内;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32人124.4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80个,完成任务数80个的100%,目前在岗50人。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是扎实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核发,促创业带就业。全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6户1187万元,完成任务数126户的100%,发放贷款2135万元,带动就业370人。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414人,完成任务数414人的100%,发放贷款3984万元,共带动就业827人。

三是认真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2017年,全县开展就业培训13885人,完成目标任务14000人的99.1%,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171人,完成目标任务1900人次的272%。全县转移就业177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314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3600人的130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任务数800人的664%,省外转移6002人,完成任务100%。其中:省外转移就业建档立卡户1565人。通过技能培训和实现转移就业,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提高了劳动者收入,有力助推全县扶贫脱贫攻坚工作。

2.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各类社保参保人数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6672,完成任务数106286人的100.3%,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5300人,完成任务数85050人的100.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1372人,完成任务数21236人的100.6 %(企业职工参保8697人,完成任务数8646人的 100.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5158人,完成任务数4929人的104.64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88486人,完成任务数178000人的105.8%;参加失业保险6808人,完成任务数6800人的100%;参加工伤保险10500人,完成任务数10470人的100.2%;参加生育保险8350人,完成任务数8300人的100.6%。

二是认真做好基金征缴工作。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7908万元,完成任务数 6995万元的 113.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25752万元,完成任务数26600万元的96.8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6939.7万元,完成任务数5600万元的123.9%;失业保险征缴收入151万元,完成任务数155万元的97.42 %;工伤保险征缴收入185万元,完成任务数184万元的100.54 %;生育保险征缴收入161万元,完成任务数160万元的100.6%;

三是切实做好各项经办服务工作。审核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20户,发放补贴45.7万元。抓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受理审查工伤认定申报材料20例。强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四是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确保基层群众方便参保,在看病就医时找得到人、看得了病,报得了帐,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一是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倡导科学考核、便捷考核、规范考核,坚持统一标准、严格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不断提高考核的公信度,抓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考核工作,共评定优秀公务员93名,记三等功 8名,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是做好2017年公务员招考录用。根据各行政机关空编及用人需求情况,我们积极配合上级做好2016年度的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今年我县共招录公务员7名。

三是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根据我县的实际需要,协同卫生部门到高校直接招聘了29名紧缺专业人才,招录事业单位人员64人,安置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3人。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有序。

一是切实做好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年完成6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核办理(数据为上半年)。2017年共评审推荐539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其中:正高人、副高319人、中级128人、初级90人。

二是继续稳步推进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面推开以岗位管理为重点的管理机制,使全县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呈一种动态的、公开化的管理模式。根据文件指导标准对全县17个单位重新核准岗位设置报告给予认定意见,其中包括13所小学、两所幼儿园。

三是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审核,做好工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时发布相关业务信息,做好工资系统的经常性调整和维护。严格执行工资政策,及时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调标等工资调整和审批工作,同时严格做好乡镇岗位补贴的审批。

四是对全县70家机关事业单位扎实开展了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并就清查出的3名吃空饷人员及时进行了整改。

5.加大执法力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年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德宏州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提纲》等政策法规宣传材料、宣传单1万余份,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财务管理制度、预存保证金单位台账,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共收缴6家建设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40.94万元。

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到6家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排查,督促存在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参加工伤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应签劳动合同人数9274人,实签8768人,签订率为95%。

四是加大农民工劳动纠纷调处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45起(其中不予受理案件11起)劳动纠纷,通过我县人社部门认真查办,及时解决了19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66.1元,涉及农民工169人。1起陇川县生物质发电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因涉及人数较多,案件较为复杂,我局于2017年8月2日对拖欠人童世强、李民江两人都做出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在指令书送达后在指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能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有14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已经与项目主管部门联系,由项目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6.抓好军转干部管理服务。

全县共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人,2016年接收5人;企业离退休军转干部21人。认真做好军转干部服务、慰问工作,安排军转干部春节、“八一”慰问金2.5万元,发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7.65万元,抓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信息确认及参加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加强与军转干部的联系沟通,确保军转干部思想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1744622.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6462.91元,占总收入的83.6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58160元,占总收入的16.36%。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决算项目比预算项目增加多,且金额大,其中新增财政拨款资金分别是陇川县人社局老干部体检经费1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管理业务州级补助经费130000元,2017年人社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州级补助经费50000元,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690000元,2017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2500000元,2017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州级配套200000元,2017年企业部门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资金179652元,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金2400000元,2017年健康扶贫资金577025.91元,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省级补助资金2076100元,2017年53名在岗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保险省级补助14300元,2015年中央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补资金30000元,2015年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补资金30000元,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分别是州局拨入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工作经费2160元,工伤预防费56000元,省厅拨入的金融社保卡经费100000元,光彩德宏行陇川培训经费3300000元和县卫计局拨入的新农合工作经费1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个别项目增加,且金额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7426201.91元。其中:基本支出8319146元,占总支出的47.74%;项目支出9107055.91元,占总支出的52.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了光彩德宏行陇川培训经费支出1934495元,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475134元,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奖在2017年发放,金额比上年增加且幅度较大。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就业专项资金支出2699836元,2017年健康扶贫资金支出577025.91元,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金支出2220000元,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支出1184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62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单位在职人数为54人,但2017年我局在职人数为59人,增加了5人,所以导致2017年行政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07055.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金额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就业专项资金2699836元,主要是用于支付2017年全县57人公益性岗位工资1180元/人.月,支付170人农民工技能培训费95200元,支付2017年39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费80016元,支付2016年62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81120元,支付2017年232人社保补贴1161493元;2.2017年53名在岗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保险省级补助14300元缴纳2017年陇川县50大学生村官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150元/人/年)工伤保险人均71元,生育保险人均107元;3.就业困难人员代缴社会保险服务费和代管档案服务费110000元是对给职介所人员的生活补助,代缴274人社会保险服务费标准10月/每人,代管1273人档案服务费5元/月每人;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协办员完成新参保或续保补助83600元,支付给九个乡镇一个农管委2016年协办员完成参保的补助,83600人,1元/人;5.2017年企业部门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资金179652元,支付2017年陇川县企业部分军转干部11人生活困难补助,人均16332元;6.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1110800元,人数1218人,76元/人.月;7.建房费(其中龙凤芹0.4536万元,张国洪1.1931万元)16467元;8.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支出1184000元,支付我单位新办公大楼建设工程款734000元,拨付清平乡、户撒乡和景罕镇劳保所基建款各150000元;9.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金2400000元,支付我单位新办公大楼建设工程款1680000元,拨付清平乡、户撒乡和景罕镇劳保所基建款各1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2964.9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87%。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项目增加,且金额较大,增加了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和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中央配套资金的支出,以前年度就业专项资金是由就业办专户进行核算,2017年开始在局上核算,增大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在职员工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奖239696元,支付陇川县35名大学生村官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501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31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8%。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及业务项目支出,支付就业困难人员代缴社会保险服务费和代管档案服务费110000元,支付九个乡镇和农管委村级社会保险协办员基础补助(79人*300元/月.人)284400元,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协办员完成新参保或续保补助83600元,支付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19400元,支付2017年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1110800元,支付2017年全县57人公益性岗位工资1180元/人.月,支付170人农民工技能培训费95200元,支付2017年39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费80016元,支付2016年62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81120元,支付2017年232人社保补贴1161493元,支付建房费(其中龙凤芹0.4536万元,张国洪1.1931万元)16467元,支付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184000元,支付2017年企业部门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资金179652元,支付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金22200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7025.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支付2017年健康扶贫资金577025.91元;

4.农林水(类)支出84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支付陇川县大学生村官城镇居民医保13370元,工伤保险3555.6元,生育保险5333.4元及开展人社工作的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475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支付2017年全局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21.39元,完成预算的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76.39元,完成预算的3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345元,完成预算的37.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7年我单位控制了公务接待的支出,因此公务接待减少幅度大,2017年公车的使用大部分为工作队下乡,其余都是租车,因此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还存在部分费用未报销,导致减少幅度较大。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6598.04元,下降8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不增不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077.41元,下降8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520.63元,下降78.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其中的25315元,是2015年用州局拨的工伤预防费已在2015年开支,2016年州局检查不能用工伤预防费开支,于是用2016年的财政拨款还回,调账后所发生的接待费增大了2016年的公务接待支出,但在2017年不存在调账的业务,为厉行节约,2017年我单位控制了公务接待的支出,2017年公车的使用大部分为工作队下乡,其余都是租车,因此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还存在部分费用未报销,导致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幅度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6.39元,占32.54%;公务接待费支出22345元,占67.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6.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76.3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各股室办理相关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34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3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局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开支及开展下乡工作和股室加班支出(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8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单位在职人数为54人,但2017年我局在职人数为59人,增加了5人,所以导致2017年行政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类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1847149.33元,其中,流动资产7066147.33元,固定资产1331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44905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729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5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84.72 

706.61 

133.20 

 

 

 

133.20 

 

344.9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7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我单位无重点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601111

  [附件: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120348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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