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自查和整改后的补充说明

浏览量:25253    作者: 日期:2019/1/15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自查和整改后的补充说明

根据中央、省、州要求,本单位对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进行查缺补漏,《关于全面开展2018年预算公开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后,发现没有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进行公开说明,现将没有做过的事项作补充公开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人员兜底保障经费(建档立卡人员33327人×60元/人)199.97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建档立卡人员兜底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陇政办法[2017]144号文件要求,在省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再予以安排兜底保障资金60元/人,合计199.962万元,作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保障建档立卡3332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兜底保障经费达到100%。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县级配套(已脱贫12384人和未脱贫20943人)170.73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建档立卡人员能及时参保,根据陇政办法[2017]129号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省州财政对已脱贫人口按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人口按6:4的比例承担,州、县承担部分按州与陇川4:6的比例配套资金,已脱贫县级配套:802483.2元,未脱贫县级配套904737.6元,项目预算绩效保障建档立卡人员参保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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