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20311    作者: 日期:2019/1/1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大队下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户撒中队、城子中队、景罕中队7个副科级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以来,大队按照总队、支队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的总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我们突出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管住源头,竭力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把好驾驶人考试关、车辆的入户年检关和机动车辆报废关,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强化预防,全力确保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18”会议精神,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1)整治农村地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问题;(2)在全县68个行政村建设了“劝导站”,抓实“两站”、“两员”的建设;(3)以全县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为契机,综合整治城区交通秩序;(4)抓好“五小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路交叉路口安全设施建设。三是突出重点,全面开展乱点整治。以腾瑞线、各村镇岔路口和山区道路为重点,对辖区交通难点、乱点进行再排查、再研判,其中对省道与县乡道的41个隐患点逐一落实治理责任,跟进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治乱除患。 四是加强调解,妥善处置交通纠纷。发挥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受理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70件,达成协议170件,调解成功率为100%,涉及人数355人,涉及金额400万余元。五是强化宣传,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和“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0余人次。六是优化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结合实际,落实“放管服”措施6项,如大队设置汽车类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场地;摩托车全科考试场地,可当日受理考试业务至完毕,节约了时间,简化了程序,大大方便人民群众,同时制作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在我队办证办事需求的联系卡,提供为不能亲自前往窗口提交业务办理的,实行预约上门取件办理、民警上门提供服务的便民措施;完善“微信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平台,实行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案、网上定责、网上理赔于一体等各项便民措施,一年来受理网上微信处理交通事故共556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共开展车管下乡服务235次,办理摩托车驾驶证1331份,检验机动车7451辆。七是强化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十六字”方针,围绕省厅建设“四铁队伍”的总目标,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保持队伍安全和零违纪,为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2017年来,全县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864起,与去年1694起同比上升10.04%,造成39人死亡,与去年41人同比下降4.88%,受伤1330人,与去年同期1157人同比上升14.95%,直接经济损失417836元,与去年461828元同比下降9.53%,共受理刑事案件31件(其中交通肇事罪10件,危险驾驶罪21件),现已移送起诉11件(其中交通肇事罪1件,危险驾驶罪10件),判决4件(均为危险驾驶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4441起,其中暂扣机动车2695辆,查处无牌无证1440起,无证1491起,无证拘留64人,查获被盗摩托车7辆,预警落地查车385辆,抓获吸毒人员14人,查获海洛因44.6841公斤,鸦片47.2177公斤,冰毒0.0147公斤,查获走私玉米20吨。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维护了全县交通安全环境,连续五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4人。交通协管员64人,临时工6人,合计人员数10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7.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2.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49.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7.44万元,上年结转92.3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7.44万元(本级财力1057.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5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22万元,项目支出594.2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95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63.22万元,项目支出594.2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单位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省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相关文件和依据,我单位没有编制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463.22万元,相比2017年的基本支出预算430.88万元,增加了32.34万元,增加幅度7%。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594.22万元,相比2017年的项目支出预算237.50万元,增加了356.72万元,增加幅度150%。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增电子警察及红绿灯建设经费2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46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32.56万元,自养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65.2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分开填列。


政府采购:是指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按采购目录或采购品目汇编的反映各采购单位需求情况及实施要求的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采购人应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作为年度内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执行。条件成熟的单位可按季或按年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应包括具体采购项目、数量及采购预算等内容。采购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的安排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进度,提前提出采购申请。内容包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采购组织方式(集中采分散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国库直接支付、采购单位支付)以及其他需载明的事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预算为24.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非税收入安排电子警察及红绿灯建设经费,项目实施期限:3年,年度目标(2018年度):2000000元。


2.人民警察法规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项目实施期限:3年,实施期目标:325600元,年度目标(2018年度):325600元。


3.非税收入安排自养人员工资及保险,项目实施期限:3年,实施期目标:244.55万元,年度目标(2018年度):244.55万元。


4.非税收入安排征管成本支出(据实拨付),项目实施期限:3年,实施期目标:非税收入240万元,年度目标(2018年度):非税收入24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实施期限:3年,实施期目标:634603.20元,年度目标(2018年度):634603.20元。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29


 




文章来源: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