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浏览量:18602    作者: 日期:2019/1/22

根据《财政部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的通知》(财监〔20191号)和《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的通知》(德财监〔20191号)文件要求,陇川县公安局开展2018年预算公开自查,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无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二、整改情况

1、针对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的问题:我单位2017年没有重点项目预算,故在2017部门决算的相关资料内没有对该情况做出说明。

2、针对无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的问题: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用、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时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购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文章来源:警务保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