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3392    作者: 日期:2024/1/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优化政务服务这一工作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信息主动公开

1.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公开公共资源项目招标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公共资源配置有关法律法规等,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的相关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9条,涵盖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的公开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内容;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统计20条,主要是公开县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及乡镇(农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量、办结量和办结率。

2.加强政策解读等文件的信息公开。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做好信息转发、自觉把关等职责,转发相关政策信息,主动引导预期。截至目前,公开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14条,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政策解读》等政策文件信息。

3.持续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州工作要求,落实好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工作,修订并公布了《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以《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陇政办发〔2023〕89号)下发,涵盖县、乡两级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42项、承接云南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二是有序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 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要求,公布了《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陇川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陇政办发〔2023〕96号)。此次县级统一赋予乡镇45项县级行政职权。同时全县9个乡镇于12月14日前完成了乡镇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三是全面建立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机制,梳理编制并公布了《陇川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便民服务事项121项,推动了全县政务服务全面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二)抓实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提供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及网上申请多种申请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要求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及时核对更新,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日常管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全年正常运行。

(四)有力夯实平台载体建设

一是加大基本信息公开。按时更新完善部门信息,内容主要为转发习近平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普法强基|以案释法”系列普法知识等。同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切实履行门户网站管理主体职责,切实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监管,加强内容审核发布、网站安全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专栏安全、规范、健康运行,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年内发布信息共117条。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制定《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对局机关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认定,持续做好错敏信息排查,复查复审平台信息,修改处理错敏信息,切实降低网络宣传风险。

(五)加强监督保障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班子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与政务服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切实承担职能职责,认真抓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公开工作。2023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良好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理念有待提升;二是公开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为文字解读为主,缺少图片、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解读质量不佳,且部门信息公开多以转发为主,自创信息公开缺乏。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切实做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二是注重规范建设。切实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流程,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公开专栏。积极借鉴政策解读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探索运用图表结合、视频展播、动漫演示等形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工作实效。三是配强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