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和《德宏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9〕27号)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现将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许有平
执法区域:陇川县
执法类别:住房和城乡建设
办公地址:陇川县同心路7号
监督电话:0692-3023581
邮编:6787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云南省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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