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冬去春来,森林内断枝枯草等可燃物大量增加,并且正值清明节上坟高峰期和春耕备耕关键期,森林防火十分严峻。
为此特致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坚决做到“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2.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3.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4.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5.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7.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二、森林火灾逃生自救方法
1.应逆风逃生,切忌顺风逃生;
2.附近有水时,最好把衣物浸湿捂住口鼻;
3.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共同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为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作出自己的贡献。
章凤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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