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凤镇的广大父老乡亲、朋友们: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生态文明,有效防止因清明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健康、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清明节期间,我们倡议:
一、自觉禁止野外用火,做移风易俗倡导者。“一点星星之火,可毁万亩森林”。进入林区、草场上坟祭奠,要自觉接受防火哨卡检查,进行登记、扫“防火码”,主动上缴火种,自觉摒弃焚烧锡箔、冥币纸钱、纸扎品等陈规陋习,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香烛、不烧纸钱。在林区、草场内做到不吸烟、不野炊、不烧荒草,不在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火种,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公职人员、党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广大公职人员、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各种不文明祭祀,敢于制止在林区、草场燃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邻乡亲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扩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覆盖面,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努力营造“人人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当好安全防范的监督者。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们用火、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当好科学灭火的应对者。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控制火源是核心。遇到森林草原火情,切勿盲目扑火,要沉着冷静,科学应对火灾。首先保障自身安全,自觉引导有关人群科学合理避险,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或章凤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692-7172401),准确反馈火灾现状,严禁无组织扑救。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携手护林防火,共同呵护我们章凤的绿水青山,共同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
章凤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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