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气温升高,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从而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入做好食物中毒防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健康素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特发此食物中毒防控告知书:
1.野生菌种类繁多,部分有毒野生菌与可食用野生菌特征相似,较难鉴别,极易导致误食中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野生菌,没有吃过的、不认识的、没有把握的一定不能吃。
2.错误的烹饪方式也是导致野生菌中毒的主要原因,可食用野生菌烹饪不熟、凉拌食用、多种野生菌混合烹饪等都会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3.农村集体聚餐、家庭宴请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加工烹饪稍有不当便会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不能用自己、家人及亲朋好友的生命健康去冒险,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
5.一定不要食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谨防禽畜肉类食物中毒。
6.食用食物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应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导泻等处理,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
7.不吃冷荤凉拌菜或未经高温加热煮透的食品,不吃放置时间过长的食品,不吃腐败、变质或有异味的食品,不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8.不购买腐败变质、脏污不洁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颜色鲜艳的可疑食品。
9.不购买街头、路边小摊小贩销售的食品或者无包装、标签、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的食品,不食用包装破损、漏气以及临近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0.购买食品请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的大型超市或食品店。
11.在学校统一的食堂用餐,尽量不外出用餐。
12.如需外出就餐,务必选择卫生条件良好,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可通过“明厨亮灶”查看后堂操作的大型餐馆、酒店。
13.不在卫生条件不佳、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饭店、小餐馆用餐;餐前饭后洗手,食用桌餐时使用公筷公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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