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宗局

陇川县2025年陇把镇陇把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量:419    作者: 日期:2025/11/5

陇川县2025年陇把镇陇把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陇政复〔202557)文件精神,下达陇川县民宗局组织实施陇川县2025年陇把镇陇把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0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混凝土地坪拆除1530平方米;地坪硬化1650平方米(C25混凝土厚15厘米);安装成品混凝土路沿石589.2米;新建C20混凝土排水沟153.89米。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目总体目标为通过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后,优化了环境,周边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文化将得到进一步传播,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素质、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形成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团结友好的良好氛围,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发展,具体表现为实施混凝土地坪拆除1530平方米;地坪硬化1650平方米(C25混凝土厚15厘米);安装成品混凝土路沿石589.2米;新建C20混凝土排水沟153.89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同时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排放。这些环保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区域的生态质量和可持续性,为居民创造了一个更加健康、宜居、绿色的生活环境项目受益16333396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我局严格依照项目相关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及时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采取以局长为组长的机制,分管副局长主抓实施整个过程,精心依法依规选择项目设计、造价、监理等第三方服务单位,严把项目前期质量关,选择实力强效率高的施工方承担施工任务,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项目资金支付。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实际,开展陇川县2025年陇把镇陇把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自评指标体系、自评方法、自评标准等。参照上级财政部门下发的自评体系进行评价。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通过翻阅项目档案材料及财务资金档案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三、综合自评情况及自评结论

(一)绩效自评综合结论。达到预期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1.混凝土地坪拆除1530平方米2.地坪硬化1650平方米C25混凝土厚15厘米);3.安装成品混凝土路沿石589.24.新建C20混凝土排水沟153.89

四、绩效自评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陇政复〔202557、《陇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统一战线工作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陇财2025105号)、《中共陇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陇川县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陇农办复〔202573号)。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通过询价方式优中选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前,陇把社区在公共活动场地、排水设施等方面存在短板,影响了人居环境和社区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项目实施后,全面完成了计划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效弥补了社区硬件设施短板。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项目的实施直接改善了社区的人居环境,解决了部分区域雨季积水内涝问题,为社区居民开展各类公共活动、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通过基础设施的提升,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直接惠及社区全体居民,覆盖多民族群体,社会效益显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理念,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路,在项目谋划阶段,征求群众的生产意愿,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局经建股全程技术指导。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文章来源:经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