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0号)文件要求,有效应对我州“菜篮子”市场供应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对“菜篮子”的市场调控能力,保障应急状态下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德宏州“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调控预案》,(以下简称《“菜篮子”调控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菜篮子”调控预案》的背景和意义
本预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0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德政办函〔201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宏州实际,制定出台了德宏州《调控预案》。
二、《“菜篮子”调控预案》的主要内容
《“菜篮子”调控预案》主要包括3个方面37条具体任务。一是提高德宏州的“菜篮子”市场调控能力,保障应急状态下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二是成立德宏州“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统筹协调“菜篮子”蔬菜、肉类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实时监测,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加强市场管理,增加市场投放量,实行市场临时管制,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实行价格干预,维持社会秩序,加强舆论引导,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三、组织实施
《“菜篮子”调控预案》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菜篮子”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进“菜篮子”蔬菜、肉类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强化工作落实。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细化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协作,确保德宏蔬菜、肉类、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充足、市场流通顺畅、质量安全可靠、调控保障到位,不断提升“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水平。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本预案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0号)以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德政办函〔201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考核任务清单进行制定,省级为主要考核评分单位,并未制定省级的相关预案,无对应上级文件。
原文链接:https://www.dhlc.gov.cn/xmzj/xmzj/Web/_F0_0_5T2K8ARB8C05B45DD07B4390A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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