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
《德宏州“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调控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调控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0号)文件要求,有效应对我州“菜篮子”市场供应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对“菜篮子”的市场调控能力,保障应急状态下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0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德政办函〔201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宏州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菜篮子”产品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州“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工作由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2.定期会商,强化监测。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德政办函〔2019〕16号)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肉类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蔬菜、肉类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肉类供应应急情况时,州“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德宏州“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和商务工作的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委网信办、州政府新闻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宏调查队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构。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州“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州蔬菜、肉类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肉类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蔬菜、肉类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市场供销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肉类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蔬菜、肉类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蔬菜生产基地、肉类养殖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蔬菜、肉类农产品的生产,合理确定蔬菜、肉类生产用地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养殖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市场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专业合作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蔬菜、肉类产业,以逐步满足市场供应;负责安排种植一定数量的马铃薯作为储备蔬菜;负责蔬菜、肉类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州商务局。负责蔬菜、肉类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应急状态下的蔬菜、肉类外调货源组织;负责蔬菜、肉类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肉类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
3.州发展改革委。应急期间牵头会同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德宏调查队,根据应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蔬菜、肉类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召开会商会),会商结果及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蔬菜、肉类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负责公布蔬菜、肉类市场价格情况,公告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采取的稳定物价具体举措,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负责适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
4.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保障,确保蔬菜、肉类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工程应急蔬菜、肉类“绿色通道”有关政策。
5.州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保障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需求。
6.州市场监管局。负责蔬菜、肉类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
7.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配合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8.州公安局。负责“菜篮子”蔬菜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属地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治安秩序。
9.德宏调查队。负责蔬菜、肉类的价格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10.州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11.州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相关舆情监测,指导涉事部门做好核实处置,化解负面舆情风险。
12.州政府新闻办。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需要做好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等有关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各县市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蔬菜、肉类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蔬菜、肉类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出现“菜篮子”蔬菜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县市按照属地原则、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汇总各县市和州直部门情况后,立即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蔬菜、肉类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4.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根据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加强实时监测。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及时启动蔬菜、肉类价格监测应急工作预案,实施蔬菜、肉类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一日一报或一日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有关部门会商,预测研判蔬菜、肉类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州农业农村局根据蔬菜、肉类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养殖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养面。调整种植、养殖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替代农产品品种。根据德宏州实际生产、养殖情况,确定重要“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品种清单和“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生产基地名录,保障蔬菜、肉类的正常供应。
4.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5.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州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蔬菜、肉类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肉类货源。
6.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州商务局对部分“菜篮子”蔬菜、肉类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蔬菜、肉类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7.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州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公路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有关政策,对蔬菜、肉类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菜篮子”应急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8.实行价格干预。州发展改革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提出蔬菜、肉类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9.维持社会秩序。州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10.加强舆论引导。州委网信办加强舆情监测,指导涉事部门快速核实处置,州政府新闻办根据需要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降低负面影响。
11.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在省级相关部门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德宏州及时启动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政策,严格按照补贴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肉类供应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
五、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菜篮子”蔬菜、肉类供应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六、应急储备
(一)制定德宏州重要“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品种清单。由德宏州“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德宏州重要“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品种清单,根据主要应急保供品种,开展应急保供工作,主要涉及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供应网络、运输等。
(二)建立德宏州“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生产基地名录。通过采集信息及充分优化储备结构,确定重点“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基地、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结合商务部门提供的批发市场、保供超市名单,构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网络,确保生产供应充足、市场流通顺畅、质量安全可靠、调控保障到位。
七、附 则
(一)本预案由“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负责解释。根据市场变化及实施情况及时修订、补充。
(二)各县市不制定配套文件,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项目化、具体化抓好贯彻落实。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dhlc.gov.cn/xmzj/xmzj/Web/_F0_0_5T2KAHHIDB72BCFF9219408EB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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