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1000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统战、民宗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落实和检查督促统战、民宗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县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订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开展县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3.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协同组织各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
4.沟通联系全县各族各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民族上层人士、遗孀遗属及第二代、第三代子女的工作。
5.研究提出我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发展等专项规划,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
6.开展好少数民族语言工作;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7.按照县委安排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县工商联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制度;按相关政策要求,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和有关人民团体搞好自身建设。
8.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县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举荐党外干部的工作。
9.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0.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来访工作和有关事务工作;做好原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的工作。
11.协调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民宗工作。指导乡镇做好统战、民宗工作,抓好统战、民宗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统战、民宗专干的业务培训。
12.承办中共陇川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持续有力的推进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稳步发展和有机衔接。
2.深入开展“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示范点建设,着力促进边境地区和各民族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
3.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准入制度,对非法活动场所包括家庭聚会点坚决取缔抵制非法传教和渗透活动,完善内部财务、教务及相关活动的管理程序和档案、账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堂的民主管理。
4.强化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等全县重点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的横向联动协调,真正做到阵地共用、资源共享、效果同步,形成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
|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72.04万元,增幅为104.24%,主要原因本年新增小康村项目470万元,扶贫项目260万元,贴息项目44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4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3万元,占总支出的12.34%;项目支出2054.91万元,占总支出的87.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64.54万元,增幅为98.7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小康村项目470万元,扶贫项目260万元,贴息项目44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28万元,增幅为52%,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口较少民族和沿边群众综合保险项目资金130.21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50.26万元,增幅127.15%。主要原因本年新增小康村项目470万元,扶贫项目260万元,贴息项目44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发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447.54万元,产业基地灌溉建设、蔬菜大棚建设132.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46.9万元,边境小康村建设等支出722.85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支出105.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59.46万元,增幅为98.4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小康村项目470万元,扶贫项目260万元,贴息项目4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7.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1.23万元(其中含为沿边村民、人口较少民族购买综合保险130.21万元)、抚恤金、助学金支出5.53万元,购办公设备6.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0.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2万元;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0.12万元,死亡抚恤1.02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1,50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8%。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72.75万元,农村生产发展支出132.5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4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5%。主要用于企业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
5.住房保障(类)支出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公积金单位匹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业务次数减少,接待费相应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73万元,下降7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45.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支付公车改革以前年度的修理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陇川检查所产生的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7.64万元,增幅为835.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沿边群众和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资金130.2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及公车补助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51.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8.61万元,固定资产32.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0.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6.1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51.67 |
1518.61 |
32.36 |
0 |
0 |
0 |
32.36 |
0 |
0 |
0.7 |
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0.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公车改革后,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车辆编制,与县委统战部共用1辆公车,该公车编制在县委统战部。
(二)陇川县民宗局因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公开空表(附表7)。
(三)陇川县民宗局因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公开空表(附表8)。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测评指标》要求,全面推进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七个方面作出示范。
(二)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为充实民族宗教执法队伍,2018年经陇川县委县政府同意,民宗局招录3名民族宗教协管员充实到民宗局执法队伍中,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执行。2020年底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民宗局增加2名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待遇由2500元增加到3500元,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工资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111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361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806869158@qq.com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新路12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