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宗局

陇川县民宗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1152    作者: 日期: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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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陇川县民宗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民宗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散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广泛联系各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定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协同组织和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市的经济文化协作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检查和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开展国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承办宗教社团和其活动场所的审批、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共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文教法规督查、民族经济建设综合股、宗教事务股、工商经济、新的社会阶层和台侨综合股及党外干部综合管理股,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建工作:一是抓好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围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设目标,在三个沿边乡镇(章凤镇、陇把镇、户撒乡)继续加强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实施;二是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项目。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确保省级验收顺利通过。积极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加大对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要求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的大格局、大环境,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信心和能力,充分发挥好各族干部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人翁精神。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持续有力的推进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横向联动,加大与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的有机融合。强化与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的横向联动,真正做到阵地共用、资源共享、效果同步,才能形成合力,树立起更多典型,发挥好榜样的力量,讲好陇川故事,做好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村(居)民小组”100个及相关典型材料、痕迹资料完善。

3.宗教工作: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大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要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民族团结七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新《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修、扩建的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寺、庙、场所和因宗教内部矛盾引发的分坊建寺现象发生。三是逐步规范跨地区宗教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小型、就地、从简、自愿的原则,参加活动履行报批手续,切实维护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县外新教派的传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公车改革后与县委统战部共用一辆公车公车编制在县委统战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89.93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9年相比,增加了39.95万元,增幅为8.45%,原因是2019年部分项目还未竣工报账,工资福利有所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87万元,上年结转289.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87万元(本级财力222.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相比,增加了39.95万元,增幅为8.45%,原因是2019年部分项目还未竣工报账,结转资金增加,工资福利有所调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35万元,增幅为6.73%,原因是工作福利调增,上年结转增加;项目支出348.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9.6万元,增幅为9.28%,原因是上年度部分项目还未竣工报账,结转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406.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119.92万元,在职公用经费6.7万元,民族宗教管理经费10万元,宗教工作专项10万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迎检经费20万元,宗教工作信息员补助12万元,宗教执法协管员9万元,民族工作经费16.43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88.4万元,宗教工作经费8.3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25.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2万元,死亡抚恤费0.36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8万元。

3.“农林水支出”2020年预算7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9.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4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8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万元,项目支出277.8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民宗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民宗局2020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没有增减变动。共计按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民宗局2020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2019年相比,接待次数减少2次,减幅为11.76%,接待人数比上年减少19人,减幅为19.19%,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民宗局20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民族宗教管理经费宗教工作专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宗教工作专项立项依据是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德发【20084号);民族宗教管理经费立项依据是常委会会议纪要2017年第15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立项依据是陇川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年第37期。

(三)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民宗局。

(四)基本项目概况:民族宗教管理经费和宗教工作专项性质为专项工作经费,是长期性工作经费,每年各安排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是阶段性工作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民族宗教管理经费和宗教工作专项性质为专项工作经费,用途和主要内容是宗教工作经费主要于宗教工作调研、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边境沿线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场修缮、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宗教团体建设、实施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反宗教渗透及宗教界人士特殊困难补助等。涉及范围是全县54镇和1个国营农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性质为专项工作经费,用途和主要内容是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营造及相关示范点的提升打造,确保在省州验收顺利通过。涉及范围是陇川县各行各业。

(六)资金安排情况民族宗教管理经费10万元,宗教工作专项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民族宗教管理经费和宗教工作专项总目标是确保陇川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阶段性目标是保障民宗局、乡镇级农场2020年度的宗教工作经费。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检工作经费总目标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动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在各族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阶段性目标是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省、州验收考核顺利通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为充实民族宗教执法队伍,2018年经陇川县委县政府同意,民宗局招录3名民族宗教协管员充实到民宗局执法队伍中,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执行。

2. 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以增进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村民委员会或自然村为建设单位,推进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3.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指的是少数民族人口固定聚居,五种少数民族比例占全村人口50%以上,生产生活功能较为完备,少数民族文化特征和聚落特征明显的村察。从2009年开始,国家民委与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察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租车费。与2019年的6.03万元相比,增加了0.67万元,原因是2019年调入1人,所以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

                            2020217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0111

  [附件: 108001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版)2020021909360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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