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宗局

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新)

浏览量:19944    作者: 日期: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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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预算批复项目)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四、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法规;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帮助散杂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政府职务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宗教事务股、民族经济建设股、文教法规督查股、民语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落实好《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月”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抓好“民族团结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乡镇”、“民族特色村寨”创建工作;认真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整村推进、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特色困难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扎实实施好“十县百乡千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法规;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帮助散杂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政府职务部门。

村万户”工程示范点建设,努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3.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1万元,上年结转43.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1万元(本级财力15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9.66万元、津贴补贴61.55万元、奖金2.63万元、住房公积金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42万元、邮电费2.4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费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3.01万元、抚恤金0.36万元、项目支出、宗教工作经费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2万元,项目支出33.6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民宗局部门预算中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民宗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民宗局部门预算中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1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陇川县民宗局预算总收入15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1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10万元(本级财力155.1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2万元,占总支出的78.28%,项目支出33.68万元,占总支出的21.7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收入155.1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收入4593.74万元,减少96.62%,减少原因是去年年初项目资金有预告数,2018年没有项目资金预告数,所以比今年大幅度减少。“三公”经费、以上年相等,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81年用于保障民宗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10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1%。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5.0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调资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民宗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的经费支出35.68万元,其中,15.68万元,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万元是乡镇农场宗教工作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9.19万元,减少原因是去年年初有预告数,今年至今没收到预告数到至没缴入预算,所以今年大幅度减少。

(三)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确保本单位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费,完成本单位9人的参保缴费补助。

2. 乡镇农场宗教工作经费项目:解决乡镇无宗教工作经费的困难现状,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工作事有人做,开展工作有经费保障,从而促进乡镇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加强宗教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宗教工作经费项目:完成到各乡镇开展宗教工作调研、集中排查宗教“热点”和“难点”问题工作、举办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对边境沿线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场所修缮进行补助、开展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及宗教团体建设调研、开展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宗教工作专项,每个乡镇(含农场管委会)各1万元,计10万,统战民宗民族宗教工作经费10万元。陇川县民宗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

“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机关运行经费6.28万元,与去年持平,人员没有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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