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王子树乡人民政府

王子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对涉嫌偷引带人员采取“七个一律”惩戒的通告

浏览量:1369    作者: 日期:2021/9/21

为了筑牢新冠肺炎防控的坚强堡垒,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人民战争,贯彻落实《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边境管控严防偷渡严防输入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在边境疫情防控期间,对背弃民族尊严,不听劝阻,仍抱侥幸心理,贪图个人利益,置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继续违规从事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的人员。根据《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行边境严管区管控的通告(陇疫指发【2021】58号)》第二点第5条规定,对杨路成实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路成,男,2001年9月生,户籍地址:德宏州陇川县王子树乡邦东村大牛汉寨3号。案件经过:2021年9月7日,王子树乡邦东村大牛汉村民小组村民杨路成预偷渡我国边境线。9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惩戒措施

按照《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行边境严管区管控的通告(陇疫指发【2021】58号)》第二点第5条规定,对涉嫌“偷引带人员”采取如下惩戒措施:

1、由公安机关处理杨路成涉案财物,扣押驾驶证、营运许可证、行驶证,冻结银行账户。

2、对杨路成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函询调查时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3、对杨路成生活的公共场所张贴偷引带人员通报,在其住所喷涂“偷引带可耻”明显标识。

4、由公安机关对杨路成涉嫌涉边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进行判决,待法院判决下达后对其的判处情况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全乡范围进行通报。

5、对杨路成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暂停边民、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停止审批建房相关事宜。

6、对邦东村大牛寨暂停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取消“优秀党组织”、“文明村寨”等当年度各项评选、评优资格。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群众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偷引带”行为。

(二)鼓励和支持境外欲回国人员从正常渠道入境,切忌以偷越国(边)境的形式入境,以免给自己带来法律责任的同时给家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三)请涉及的各村委会、各部门严格按照通报要求落实好惩戒措施,并按要求上报落实情况。

 

  
王子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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